美国商务部星期五(8月18日)对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太阳能电池板和组件的规避调查做出最终裁定说,一些中国生产商将其太阳能产品通过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或越南进行微加工,然后再运往美国,试图避免支付反倾销和反补贴税(AD/CVD)关税。
商务部在一份声明中说,在对这四个国家的八家公司进行了彻底、透明和以数据为依据的调查后,商务部发现,有五家试图绕过美国的关税,在其中一个东南亚国家进行微加工,然后再运往美国,以避免缴纳美国的关税。这五家公司分别是在柬埔寨的比亚迪香港(BYD Hong Kong)和新东方太阳能(New East Solar);泰国的阿特斯太阳能(Canadian Solar)和天合光能(Trina Solar)以及隆基绿能旗下的越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Vina Solar Technology)。
美国商务部发现,马来西亚的韩华(Hanwha)和晶科(Jinko)以及越南的博威尔特(Boviet Solar)这三家公司没有规避行为。另外,某些未经审查的公司也存在规避行为。
美国商务部从2022年3月开始对这八家公司进行调查,并在去年12月公布了初步的裁定,认为其中的四家违反了美国的关税法。新东方太阳能因为拒绝美国官员对其工厂进行审计而在这次被列入违规名单。商务部在当时做出初步裁定时,涉案企业的股价均出现下跌。
不过,对这些进口产品加征的额外关税要到2024年6月才会生效。根据拜登总统2022年6月6日发布的公告,在2024年6月之前,从这四个国家进口的任何太阳能组件和电池都不会被征收关税,只要这些进口产品在公告终止后的六个月内在美国市场被消费。
今年5月,拜登总统否决了一项恢复对从东南亚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征收关税的国会决议。
民主与共和两党议员都对来自中国太阳能电池制造业的不公平竞争表示担忧。一些美国制造商认为,中国实际上已将业务转移到泰国、越南、马来西亚和柬埔寨四国,以规避美国的双反规定。但是,拜登在否决国会决议并维持暂不对东南亚四国加征关税决定时解释说,“我们承担不起为太阳能行业的美国企业和工人制造新的不确定性。”
商务部星期五还表示,在这四个东南亚国家之一生产的太阳能电池板,即使它们是用中国的晶圆制造的,然后出口到一个不受到调查的国家,并在那里进一步组装成组件或其他产品,然后再出口到美国的话,不受商务部最终规避调查结果的影响。
根据美国法律,当有证据表明,受现有反倾销/反补贴令约束的商品是由从受禁令约束的国家进口的零部件在第三国完成或组装时,商务部可以进行规避调查。
美国商务部表示,对于那些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没有回应商务部在此次调查中提供信息的要求的公司,它们被发现是在规避。由于商务部发现这四个东南亚国家都存在规避行为,因此商务部继续进行“全国范围”的规避裁定,即简单地将每个国家指定为从中国规避太阳能电池板和组件的国家。但这并不构成禁止从这些国家进口这些产品。这些国家的公司将被允许证明它们没有规避双反令。在这种情况下,商务部的规避裁定将不适用于它们。
中国在包括美国在内的全球太阳能电池板和零部件供应链上拥有巨大的优势。在美国的《降低通货膨胀法》(Inflation Reduction Act)提供的税收优惠的帮助下,美国太阳能行业目前正将更多的制造业迁回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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