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周一发动围台军演时,竟获欧阳娜娜等多位在台艺人于社媒微博表态力挺,引发台湾舆论反弹,知名出版人颜择雅星期三(10月16日)公开呼吁台湾修法,对这些艺人处以“教唆杀人”罪。对此,法界人士表示,台湾宪法虽保障言论自由,但艺人们支持中共武力犯台,确实形同教唆杀人,也危害台湾国安,应立法严禁,不过,民进党立法委员沈伯洋说,在台湾以“外患罪”惩戒一般民众,恐有难度。
台北雅言出版社负责人颜择雅在脸书发文建议,近日至少5位台湾艺人表态支持中共武力犯台,这样的行为接近教唆杀人,应立法严禁。
她写道:“军演不等于武力犯台,却是刻意制造擦枪走火的风险,当然属于‘非和平手段’。所以,可立法定义一种‘教唆境外敌对势力以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国主权’的行为,除了罚款,还可注销户籍。”
颜择雅呼吁台湾在野党支持,“因为这种立法可让‘欧阳娜娜们’知道底线在哪里,也可拿来当作抵挡中方施压的挡箭牌。”
中国官媒央视10月14日一发布围台军演的示意图后,台湾艺人欧阳娜娜随即“抢头香”在微博转发并高喊“台湾自古就是中国领土,只有一个中国!”另外,张韶涵、林瑞阳、张庭夫妇和明道等艺人也转发并分别发文称:“祖国统一,势不可挡”、“捍卫国家主权!维护国家统一”、“只有一个中国”、“台湾自古就是中国领土”。
台湾舆论呼吁立法为“舔共艺人”设底线
对于这些艺人的行径,许多台湾网民在脸书(Facebook)表达强烈不满,脸书网民“Mingo Tsai”发文呼吁:“注消这些艺人中华民国国籍吧!”
另一位脸书网民翁毓亭也说:“明星宣传军演,这种应该立法撤销国籍。”
脸书网民纪雯婷呼吁:“请检举她的粉丝专页,煽动仇恨言论者!”
另一位脸书网民蔡善濂质疑:这些艺人们“可以有政治立场,但是这是军事行动欸,支持战争行为侵略家乡的逻辑是?”
对于台湾艺人力挺中国军演的表态,颜择雅以书面回复美国之音表示,民主国家的言论自由不是毫无上限,如德国的“犹太大屠杀否认论”(Holocaust Denial)、法国的官员藐视罪等都是各国依其不同脉络的设限。
她说,两岸紧张局势恐引爆第三次世界大战,这是台湾处境的特殊性,已足以构成限制言论的条件。
不过,台湾民进党立法委员沈伯洋对法理的解读不同。他说,选择去中国发展的台湾艺人自愿性表态属于言论自由,且他们是一般人,非公职人员,不会因言论或转发文章受刑事处罚,除非艺人领有台湾官方补助,台湾政府可因这类侵害国家主权的言行做出删减补助的惩戒。
台欲修法约束中国灰色地带作战
沈伯洋说,他已提出修法草案,针对台湾政治人物、政党代表、公务员或退休军人等发表支持中共犯台等言论者处以罚则;另外,这些公职或民选政治人物若犯台湾刑法外患罪的“通敌”条款,像是跟中国签约,接受中国指示,意图使台湾国土隶属于他国国土等要件都应受法律规范。
沈伯洋告诉美国之音:“中国是灰色地带作战,一个统战的方式,我们不立法予以禁止的话,对我们的国安是一个很大的危害。中国不只是对我们个别人的恐吓而已,它是对整个台湾的恐吓,说要侵袭台湾本身,也是一种类似种族灭绝的行动。”
台湾国安局长蔡明彦10月16日在台湾立法院备询时也说,中共对台的认知作战样态多元,包括找知名人物响应中国对台政策,或找艺人、政治人物、现退役军人签署效忠同意书等手法。他说,目前台湾法律工具对遏制这些行径仍有局限性,他乐见台湾立法院未来针对外患罪、反渗透法等法律条文进行修正。
配合军演,中国国台办10月14日还将沈伯洋和联电创办人曹兴诚列入“台独顽固分子”的惩戒黑名单。对此,曹兴诚在受访时回应,将控告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公然恐吓,让他日后若有机会来台,被迳行移送法院。
对此,沈伯洋建议,诉诸国际法庭或有较高的概率可以反制中国对台湾人的恫吓行为,一如很多人已把俄罗斯总统普京跟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告上国际法庭。
沈伯洋说,遭国台办制裁一事,他也会诉诸国际法律战,并透过国际法庭揭露信息,让全世界知道中国在做“坏事”,这是向国际发声的重要一步。
法界人士:诉诸法律战,执行不易
对中国采法律反制的倡言,在南台湾的高雄大学政治法律系教授杨钧池直言,台湾要靠法规来遏制中国发动的认知战,恐得先付出极高的社会沟通成本,也难落实制裁。因此,强化民心和台湾内部应对中国的认知作战才是当务之急。
杨钧池告诉美国之音:“台湾从刑法强化外患罪,可以尝试,但是又涉及到两岸关系的特殊性,也许会花很多时间去讨论相关的细节,(反而)塑造一些不必要的对立跟争吵。”
杨钧池说,军公教人员的法律定义清楚,强化外患罪较易执行;但赴中国工作的台湾艺人若在台湾仍签有劳动契约,也能享有劳保与健保等福利,若修法注销其户籍或相关权益,也恐生争端。
他说,亲中艺人表态得越多,对台湾人认知作战的边际效应将渐降,也会引发台湾社会的反感,其实效果并不好。
杨钧池还说,以曹兴诚控告国台办为例,衍生的问题太多,包含向哪个国家司法体系提告?裁决如何执行?诉诸国际诉讼的准备程序更繁杂,最终也恐难取得遏制中国的实质效果。
东吴大学法律学系教授胡博砚也说,这类因言获罪的惩处涉及不同国家的政治体制,实际执行面也难以明确规范,尤其台湾宪法保障言论自由,难以靠法律手段制裁言论。
胡博砚告诉美国之音:“我们(台湾)没有禁止人家讲话这件事情,在中国,可以采取的手段很多,但是我们不是住在中国,我们宪法禁止的都是国家做的事情,不是人民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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