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 —
美国最高法院周五(6月24日)作出裁决,推翻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1973年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的裁决,认为联邦宪法没有赋予堕胎的权利,是否允许堕胎应该由各州自行决定。
这项裁决在最高法院获得了多数大法官的支持。九名大法官中有五人支持,三人反对,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对密西西比州的堕胎禁令表示支持,但对彻底否定堕胎权利的做法持保留意见。
美国媒体报道认为,最高法院的这个意见无疑将会在美国引起一场政治风暴,促使各州制定法律阻止堕胎。
这最高法院6月24日作出的裁决支持密西西比州关于怀孕15周后不许堕胎的禁令。据国会山报报道,预计,最高法院的这一裁决将会导致美国南部和中西部几十个州收紧对堕胎的控制,其中会有13个州将会自动禁止堕胎。
对于保守派来说,最高法院的裁决标志着他们为禁止堕胎而进行的长期游说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法学教授玛丽·齐格勒(Mary Ziegler)表示:“从刑法的角度来看,它(这个裁决)造成了很多不确定性和潜在的延误。”
多年来,堕胎权利团体基本上是向联邦法院表达自己的诉求,试图阻止各州通过新法限制堕胎。但是,齐格勒表示,现在联邦宪法不再对堕胎权利提供保护,这些团体的公关目标将会改变。可以预期,有关支持和反对堕胎的争议将会从联邦法院转向各州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