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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14:18 2024年11月27日 星期三

跨党提案: 美参议员推出《台湾关系加强法》更新对台政策应对中国威胁


资料照片:美国共和党联邦参议员鲁比奥(2020年6月10日)
资料照片:美国共和党联邦参议员鲁比奥(2020年6月10日)

美国共和党参议员鲁比奥星期二(10月20日)与民主党参议员默克利共同提出《2020年台湾关系加强法》,以更新美国对台政策、反映既有现实并应对中国对台湾和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威胁。

佛罗里达州联邦参议员鲁比奥(Mroco Rubio, R-FL)与俄勒冈州联邦参议员默克利(Jeff Merkley, D-OR)在一项声明中说,这个跨党派法案将加强美国与台湾的关系,包括设立一个跨部会台湾政策工作组(Taiwan policy task force)、将美国派驻台湾的代表升级到经过参议院确认的职位、成立一个美台文化交流基金会、要求行政当局提出《台湾旅行法》执行进度报告、推动台湾有意义参与国际组织、要求行政当局采取策略保障美国企业及非政府实体不受中国政府胁迫,并回应中国针对台湾所采取的“锐实力活动”。

“不断加强美国与台湾--一个民主同伴与印太地区重要安全伙伴--的关系,必须持续成为美国外交政策的一个优先事项,” 鲁比奥说,他自豪地提出这个跨党派立法,这个法案“将更新美国政策以更好地反映地区现实,并应对许多中国共产党对台湾及美国国家安全造成的挑战及威胁。”

“台湾的民主对印太地区和平稳定至为重要,我们与台湾的关系对美国也非常重要,”参议院外委会成员默克利也说,美国“必须运用其外交、经济与文化影响力来支持像台湾这样与我们有共同价值的伙伴。从扩大交流项目到鼓励台湾有意义参与国际组织,到保护美国企业不受中国胁迫,《台湾关系加强法》将采取重要步骤促进与台湾的强劲关系。”

内容多达16页的《台湾关系加强法》宣称,《台湾关系法》及“六项保证”是美国与此前被称为“中华民国”的台湾双边关系的基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台湾自1949年以来即不间断地被不同政府分别治理,“台湾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没有任何一个时间点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治理”,美国的所谓的“一个中国政策”不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支持的“一个中国原则”。

法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单方面以非和平手段决定台湾前途的威胁与行动,包括直接使用武力、军事胁迫、经济抵制与禁运,以及在国际上孤立或并吞台湾,将破坏台湾海峡的稳定,也是美国政府的严重关切。法案指出,中国共产党在全球的影响力活动及锐实力行为,谋求在外交上破坏民主选出的台湾政府的合法性、恫吓台湾人民,并迫使台湾外交伙伴抛弃它。

此外,法案提到,中国共产党控制的人民解放军的军事现代化项目及军事扩张对印太地区及台湾海峡的军力平衡以及美国作为太平洋国家的国安利益都是一个严重挑战。法案还说,美国与台湾的文化和教育交流,是建立及强化双边人文交流的重要元素,台湾也是美国重要贸易伙伴,2019年台湾是美国第10大贸易市场。

基于这些理由,法案写道,美国国会意见认为,美国应该在《台湾关系法》及“六项保证”下加强与台湾的军事合作,敦促台湾增加对军事能力的投入以支持其不对称防卫能力;支持台湾有意义参与国际组织,以及双边和多边安全峰会、军事演习、经济对话与论坛,并以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为优先事项来深化双边经济关系。

法案提出与台湾的“21世纪伙伴关系”要求美国申明,对台政策要充分反映台湾的民主化,恪守美国原则及价值观。

法案条文包括:在法案生效90天内,总统必须成立一个由国安会、国务院、国防部、财政部、商务部及贸易代表办公室的跨部会“台湾政策工作组”,每年对国会提出公开和机密报告;美国在台协会台北办事处处长一职必须经过国会的建议与批准,在法案生效后,这一职位的头衔将称为“代表”(Representative)。

其他内容还包括美台之间的教育及交流项目、台湾有意义参与国际组织、邀请台湾参加高级别双边及多边论坛、峰会和军事演习,并且在法案生效后180天内,美国国务卿必须依据《台湾旅行法》,每年向国会提交美台高层政府官员互访的名单、美国国防部长必须在法案通过后180天内,针对美台在台海的威慑能力提出年度报告等。

此外,法案也明订几个“禁止”条文。在“禁止破坏美国对台政策”的部分,法案写道,国会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中国共产党强迫美国私人企业、公司及非政府实体使用中国要求的言辞形容台湾与中国的关系,这是一个不能容忍的全球性的强迫政治审查行为,应该被视为是对所有民主及自由社会的攻击,美国政府应该与这些企业、公司及非政府实体拟定一个行为准则,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共产党及相关实体互动。

在“禁止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的主权主张”的部分,法案写道,国会认为涉及台湾主权的议题应该在台湾人民同意下以和平方式解决,美国的政策是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局“任何单方面设定统一台湾时间表的企图。”

关于“禁止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经台湾人民同意的主张”,法案条文规定,没有任何美国政府部门或机构,可以在未经台湾人民同意,例如直接通过民主程序的表达方式下,正式或非正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的主权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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