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80个组织发声明谴责香港政府拟推行《基本法》第23条立法,促请各国政府制裁侵犯人权官员,港府就由官员及发声明还击,指是抹黑、无中生有、错误及误导。
英国人权组织“香港监察”(Hong Kong Watch)在星期一联同其他85个多为海外香港人的团体发表在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支持下撰写的联合声明,谴责香港政府拟根据《基本法 》第23条,制订国家安全法律。
港府在1月30日宣布展开为期四星期的公众咨询,打算禁止叛国、窃取国家机密及间谍行为等七类罪行。联署团体指,其中多项拟议规定含糊不清,并将和平行使人权行为订为罪行。
他们促请相关政府各自或联同志同道合的盟友公开反对推行23条,并直接向中国和香港政府传达忧虑,以及制裁负责推行23条的官员,就香港日趋严重的侵犯人权行为向香港官员追究责任。
他们又建议,采取措施保障香港人和流亡社运人士的权利和自由,免受北京跨国镇压的长臂管辖,包括采取积极措施向恐吓海外港人的人士追究责任;此外,驻港外国商会和 国际企业向当局表达忧虑,并重新评估商业风险和参与侵犯人权的行为。
在声明发表之后一天,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严辞炮轰,指联署内容抹黑、无中生有、错误及误导。
自言是“应变反驳队队长”的邓炳强出席香港工联会举办的23条立法咨询交流会后,批评“香港监察”。
他说:“它的赞助人是包括很多反华政客,包括彭定康,它的顾问是包括很多潜逃的逃犯,包括许智峰,包括黄台仰。他们都是被我们香港通缉的,亦都是离开了香港之后 不停做一些危害我们香港,以及国家安全行为的人。”
他说,多个联署组织大部份都是“反中乱港”的组织,又指不少人收取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The 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或英国政府的金钱。
被美国制裁的邓炳强又指,全世界都有国家安全法例,而不只香港,而香港的立法建议亦有不少有参考外国法例,例如英国和新加坡都在一定情况下容许警方可扣留疑犯超过48小时。
他说:“为什么在美国,在英国就可以,在香港就不行?就要制裁我们处理的官员呢?。我不怕你们制裁的,我本身都被人制裁了。我想告诉你们,你越制裁我们,越显得我们做的事是正确,你们就用一些黑社会的方式去恫吓我们。”
在同日,香港政府亦发声明,逐点反驳联署声明。
邓炳强在星期一点名反驳前港督彭定康、英国保安国务大臣图根达特(Tom Tugendhat,又译董勤达)、自由亚洲电台,以及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峰,重申不少本港市民、商界人士都欢迎 《基本法》第23条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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