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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6:41 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港府获喘息机会,申请抗议歌曲禁制令被拒后获上诉许可


香港民众在合唱“愿荣光归香港”的反送中歌曲。(2019年9月21日)
香港民众在合唱“愿荣光归香港”的反送中歌曲。(2019年9月21日)

香港高等法院星期三(8月23日)就港府对抗议歌曲《愿荣光归香港》申请禁制令被拒提出的上诉案批出上诉许可,给予律政司又一次谋求禁止该歌曲的机会。

据港媒报道,高等法院法官陈健强在判辞中质疑律政司欲重新争辩案件已处理过的大部分议题,但基于国家安全的重要性以及牵涉新的法律领域,上诉涉及多项法律问题,最终批准律政司就大部分理据上诉。

明报报道说,律政司认为,高等法院法官陈健强在7月下旬最初拒批禁制令时错误判断禁制令没有真正功用,也没有考虑到批出禁制令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属法律上犯错。律政司认为,法庭应把国家安全事宜及行政长官决定给予凌驾性比重,要求推翻拒批禁制令的决定,并要求上诉庭重新考虑后批出临时禁制令。

律政司今年6月向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禁止在具违法意图下传播反修例抗议歌曲《愿荣光归香港》,令外界感到震惊。

不过,出乎外界意料的是,高等法院法官陈健强7月28日做出裁决,拒批临时禁制令。陈建强在裁决书中表示,律政司要求法庭行使特权作出针对所有港人的禁止令,可能会对“无辜的第三方造成影响”。

裁决书称,之前发生的有关这首歌曲的传播、转发等相关行为已经受到刑事处罚,法院并不认为发布禁令“能够产生真正的公用”,而且在强制执行禁令的时候,会与现行刑法互有冲突,包括香港国安法在内。

陈建强法官还说,在考虑禁令申请时还需要考虑言论自由权利,发布禁令可能会产生“寒蝉效应”,使动机清白的人士可能因害怕违反禁令的后果而选择不参加涉及这首歌曲的正常活动。法官表示,颁布禁令不能让人感到这样做具有正义性和适宜性,因此决定驳回这一诉求。

港府8月7日表示,律政司司长决定上诉,并已向法庭呈交上诉许可申请。这一事态进展重新引发外界对香港的表达自由将进一步被蚕食的担忧。

同时,亲北京的特首李家超今年7月11日根据国安法47条发出证明书,指《愿荣光归香港》禁制令涉及国家安全。律政司上诉的理据之一是此证明书对法庭具约束力,法庭应该“遵从(defer to)行政机关的判断”。

不过,报道表示,陈健强法官在8月23日的最新判辞中表示,律政司在法庭聆讯不曾主张特首证明书能协助法庭作判决,也始终没有清楚解释为何不适宜由法庭衡量禁制令的效用。

此外,法官的判辞还形容律政司“竭力地争议”法庭在审理国安案件时可运用的酌情权极少。因此,基于国安的重要性,批准律政司上诉理据。

批评人士警告说,法庭批准禁止播放或传播该歌曲将导致香港公民自由进一步丧失,打乱科技公司的运作,进一步损害香港作为商业中心的吸引力。

《愿荣光归香港》由匿名作者创作,2019年8月在香港发生大规模反送中抗议示威活动中首次得到传唱,深受参加抗议的学生和各界人士的喜爱而迅速流传,成为了一个标志性的抗议歌曲。

反送中运动的起因是港府提出修改法例,将中国大陆、台湾等地列入引渡国家和地区名单。此举触发了香港居民对回归后中共对香港控制日益加深的恐惧,担心修法一旦通过,他们每个人都可能会被引渡到毫无司法独立的中国大陆接受审判。这种恐惧引发了一场长达半年多的有数以百万计人参加的社会抗争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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