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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运人士邹家成和律师将投诉信带离监狱被判罪成


资料照:香港民主派活动人士邹家成(2021年2月8日)
资料照:香港民主派活动人士邹家成(2021年2月8日)

香港一家法院星期一(7月29日)判处已经在监狱服刑的香港民运人士邹家成和他的律师胡詠斯在未经监狱方同意下将投诉信带出监狱罪成,罪名是“将未经授权物品携离监狱”。

被判罪成的邹家成现年27岁,而他的律师胡詠斯现年30岁。两人均在今年3月的庭审中表示对相关指控不认罪,也不作供或传召证人。

香港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徐绮薇(Ivy Chui)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的庭审中,认定邹家成和胡詠斯未经授权,蓄意将投诉表格偷带出监狱,而两人明知投诉信表格是“未经授权物品”。

“不通知惩教人员或接受安全检查将第三方文件或信件携离毫无疑问将摧毁监狱的安全检查系统,”路透社引述的徐绮薇话说。

路透社表示,此案被判罪成之后,邹家成和胡詠斯两人都分别面临最高三年监禁和2000元港币(约合256.19美元)的罚款。

该案涉及的所谓的“未经授权物品”是指去年5月2日,胡詠斯在荔枝角接待中心依法探视邹家成时,后者将一份投诉表格交给了前者。

邹家成向香港申诉专员公署提交的投诉表格事涉邹家成家人希望送给他在监狱阅读的两本佛教方面的书籍,但是这两本书遭到监狱惩教部门的禁止。

监狱惩教部门的四名工作人员曾作为控方的证人在庭审期间作证。

检察官李庭伟在最后陈述中声称,根据监狱的规定,在合法探视过程中所有的文件易手都必须经过惩教官员的检查和签名。

但是辩方律师谭俊杰则指出,监狱规定允许服刑人员填写和寄送投诉表格至申诉专员公署,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律师携带此类文件或表格离开监狱必须寻求狱方的授权。

此案下一次开庭定在8月14日,以便让被告为轻判求情。

在此期间,邹家成持续还押,而胡詠斯则得以交保候审。

邹家成此前已经因涉2019年占领立法会的所谓“7.1立法会暴动案”被判监禁61个半月,目前正在监狱服刑。

今年5月,香港法院对民主派“47人案”作出判决,在不认罪的16名被告当中,只有两人被裁定无罪,其余14人被判罪成,其中也包括邹家成。

47人案是“港版国安法”大棒下规模最大的案子,大部分被告在判决前就已经被还押超过三年,罪成之后最高可以被判处10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

这些民主派人士被定罪只因他/她们参与了2020年7月的民主派为备战立法会选举而举行的民主派初选。2021年1月6日早上6点开始,香港警方出动约1000名警员上门拘捕几十名民主派人士,指他们涉嫌触犯港版国安法中的“颠覆国家政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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