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妇女10月初搭中华航空飞机在机舱生下孩子导致飞机迫降阿拉斯加,后来这名台湾妇女被遣送回台湾。这件事在华人世界引发极大反响,很多人批评她的目的就是要在美国国土生下孩子以获得公民身份。
外国人在美国生的孩子自动获得公民身份的依据是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但是目前也有专家提出挑战说,第十四修正案的本意并非如此。
在华盛顿保守智库传统基金会10月16号的一次讨论上,两位宪法问题专家对于14修正案是否给予所有出生在美国的人公民身份提出截然不同的结论。
宪法第14修正案第一款规定,所有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法律管辖的人,都是合众国和他们所在州的公民。
宪法专家、吉布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詹姆斯·何(James Ho )认为,第14修正案通过以来,不论是立法、司法还是行政当局的解释都得出同一个结论:“自动公民权适用于任何生在美国,接受美国法律管辖的人。”
关于第14修正案的争论焦点是“受其管辖”(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的条文。詹姆斯·何认为,除了外交官等享受豁免权的人,其他的人都接受美国法律管辖,因此只要生在美国就满足了获得公民身份的权利。
但是加州查普曼大学(Chapman University)宪法专家、法学教授伊斯特曼(John Eastman)认为,受美国法律管辖还包括效忠美国。他说:“法律管辖指的是完全彻底受其法律管辖,而不是有条件的、部分管辖,也就是说那些效忠其他国家的人不在管辖范围。如果你是临时居住,当然按照目前的情况还包括非法居住在美国的人,他们是没有权利按照14修正案获得自动公民权的。”
目前美国的做法是给予所有外国人生在美国的孩子公民身份,很多外国人为这个目的作为游客来美国生产,也就是所谓的生子旅游。
近年来加州还出现很多华人月子中心为中国大陆来的孕妇们提供一条龙服务。
最近一位台湾妇女搭乘飞往美国的华航飞机在机舱生下孩子,据了解当时飞机在美国领空因此这个孩子已经获得了美国身份,而这名台湾女性则被遣返回台湾。
台湾很多民众指责她向机组人员隐瞒她怀孕36星期的事实然后搭飞机到美国就是为了让孩子生在美国成为公民,但是因此导致飞机在阿拉斯加临时降落给其他乘客带来不便以及华航遭受损失。
宪法专家詹姆斯·何对美国之音说,不管人们对这些人有什么看法:“这些孩子是外国游客在美国生的孩子,如果他们生在美国,我对法律的解释就是,是的,他们就是美国公民。”
但是伊斯特曼教授认为包括中国人在内的外国游客到美国生的孩子没有公民资格:“因为他们是临时访客,他们的父母不效忠美国,他们没有完全受美国法律管辖,这些孩子也和他们的父母一样继续对他们父母的国家效忠,而不是效忠美国。对第14修正案的错误解释导致了生子旅游业的诞生。”
律师詹姆斯·何说,如果人们反对出生地公民权原则:“显然法律是可以改变的,不过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修改宪法。”
伊斯特曼教授则认为第14修正案本来的意图就不包括给予外国临时居住者生的孩子自动公民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