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 —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星期天(6月26日)发表文章称,中国在追缉外逃腐败分子的行动中,要“缩小”与西方国家的“分歧”,加强与他们的合作,因为腐败分子主要是逃往西方发达国家,而这些国家中大多数还没有与中国签署引渡条约。
中纪委网站星期天刊登题为《追逃追赃既是内政又是外交》的文章。文章称,“要进一步加强与外逃腐败分子集中国家的协调与合作,明确表达我方主张,缩小分歧、寻求支持,拒绝为腐败分子提供‘避风港’”。
文章说,目前与中国签订引渡条约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大多是发展中国家, 而外逃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主要是西方发达国家。
中国在追缉外逃腐败分子过程中一直寻求加强国际合作,但是,路透社的报道说,西方国家不太愿意与中国签署引渡条约,因为他们担心,在中国,犯罪嫌疑人受到刑讯逼供的问题仍然存在,同时中国的司法不独立等。同时,他们还表示,中国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中纪委的文章也意识到这点。文章说,“不同国家的历史文化和现实国情不同,法律体系、司法制度、执法机制也有很大区别,对违法证据认定有不同的标准,反腐败国际合作面临很多挑战和难题。” 因此中国“要突出重点,加强沟通协调力度,增进理解互信。”
据中国外交部的消息,截至2016年1月,中国已与67个国家缔结司法协助条约、引渡条约和打击"三股势力"协定共121项(105项生效)。其中包括32项引渡条约,签署的发达国家中只有韩国、西班牙、葡萄牙、法国和意大利。美国、日本、英国和澳大利亚只与中国签署了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中纪委之前也曾发表文章批评一些国家在中国反腐败问题上采取 “双重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