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曹雅学女士是英文网站chinachange.org的创办人兼总编。该网站是西方世界关心中国人权、民主、法治状况的政界人士、媒体记者以及普通民众获取信息的一个渠道。这是曹雅学为美国之音汇编的资料。这篇文章不代表美国之音的观点。转载者请注明来自美国之音或者VOA。
中国政府最近大规模抓捕、传唤和威胁中国律师;宣传机器紧步其后,全力开动,对他们污名化,把他们描述成“犯罪团伙”、“流氓”、“律师中的败类”。事实上,维权律师是自2000初兴起的中国权利运动的核心,过去十多年以来,参与了不计其数的大小案件,涉及社会公义、人权、言论自由、宗教自由、食品安全、财产权、经济指控、政治权利、少数民族权利、残疾人权利等中国政治生活与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问题,是司法公正的抗争者,是中国法治最前沿的推动者。
他们常常被称为”死磕律师“。什么叫死磕律师?斯伟江律师说,他们和普通的刑辩律师没有什么不同,只是他们对程序非常较真,不接受中国的司法潜规则。他们是中国27万律师中的极少数,但是在很大程度上,他们是真正意义上的律师。为此他们一直遭到当局的各种打压,包括吊销执照、人身威胁、传唤、拘禁、酷刑等。
本文选取了维权运动过去十多年具有代表性的15起案件,旨在回答我们的读者可能会问的一个问题:维权律师代理的都是什么样的案件?在中国的司法环境下,维权律师的努力常常以失败告终,但是中国维权律师群体的西西弗斯式的努力,在当局眼里显然构成了一种挑战。考察维权律师参与的案件,会帮助我们认识中国专制政府对他们重拳打压的来由和逻辑。
孙志刚案(收容遣送制度)
2003年,大学毕业不久的的湖北人孙志刚在广州找到了工作,由于刚来广州,还未办理暂住证。3月17日,他出门时被警察扣留,并被认定是“三无人员”(无身份证、无暂住证、无务工证),把他转送至收容站。三天之后,孙志刚在收治收容人员的医院被护工和同房病人毒打致死。这件事经过南方都市报的报道后,轰动了中国。
5月,三名法学博士俞江、滕彪、许志永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了一份公民建议书。建议书认为收容遣送制度中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规定违宪,应予改变或撤销。6月,国务院宣布废止《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参与殴打孙志刚的人员也都受到了审判。
孙志刚的死被认为是“催生了国人期盼已久的违宪审查制度”,三位法学人士的“维权成功”也被誉为是中国法治史上的里程碑事件,彼时的中国知识界和法律界对中国的法治发展充满了希望。
教育平权运动 (户籍制度)
“孙志刚事件”后,三博士以及他们的朋友创立了公益机构“公盟“,其最初的服务就是为各种社会不公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公盟在经过多年打压后,演变为“新公民运动”。“新公民运动”中一个重要项目是为流动人口的孩子争取教育平权。这是反对城乡户籍隔离以及与之相关的种种歧视和不平等的一部分。教育平权运动提出随父母搬迁至城市的学生应该有就地高考的权利,而不需要被迫离开父母,回到户籍地参加高考。许志永为此多次组织联署和请愿活动。
教育平权运动在中国多省市取得了有限的成功,然而2013年7月,许志永博士被刑事拘留,次年1月被判“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获刑四年。
孙大午案 (经济改革)
孙大午是河北著名的民营企业家,是主营农牧产品的大午集团的董事长。大午集团因长期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转向员工、亲朋和附近村民募集资金。这种做法在民营企业中相当普遍。2003年5月,孙大午被法院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逮捕。后在社会舆论、专家学者意见一边倒支持他的情况下,孙大午被判缓刑,获得释放。孙的辩护律师许志永认为这是在法院不会承认自己办了错案的国情下能达到的“最理想的结局”。这个案子也被法律界、舆论界称为是政府和民间的“双赢”。许志永后来写道,他代理孙案是想“通过孙大午案推动中国市场经济改革,民营企业生存发展环境能够得到优化”。
四年后,2007年3月,浙江女富豪吴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当局逮捕。与孙大武的命运截然不同的是,在2012年,吴英被浙江高级人们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刑两年。
7/10律师大抓捕后,孙大午著文《面对恐怖你能怎样》,表示抗议。他写道,“贪官污吏,有特权的人们不会相信法律,也不会在乎律师是否存在。….而平民百姓却愿意这个社会有序,有规矩。不管是经济纠纷、离婚案件,还是涉及到刑事侵害,以前或许都会去找关系、找后台,而现在人们大都首先想到的是求助律师。”
太石村罢免案(基层民主选举)
2005年,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太石村的村民因为不满村委会的贪污腐败,依法提请了罢免村主任的程序。番禺政府出动了几百名警察镇压罢免运动,抓捕带头人。一千多名村民参与抗争,几十人被打,致使事态升级,吸引了维权人士、律师、学者、海内外媒体等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介入。律师唐荆陵和郭艳接受村民以及维权人士郭飞雄的委托,代理此案。高智晟、张星水、滕彪、李和平、许志永等多名律师则组成“太石村法律顾问团”,声援此案。
太石村罢免村官运动以失败告终, 但是此事件使得维权运动声势大涨。如刘晓波所说:“太石村事件不仅作为当下中国基层民主进程的醒目标志,也必将作为一次民间代价的累积而铭刻在中国草根民主的历史进程之中。 ”
当年参与太石村案的律师在后来的多年里成为维权运动的核心人物。如今,唐荆陵、李和平、许志永、浦志强都身陷牢狱。高智晟律师一年前虽然出狱,但仍然未获得自由。
乌坎事件(反腐败,基层民主选举)
同样是在广东,2011年9月,汕尾市乌坎村的村民因为土地被村委会私下变卖、几十次上访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发起集体抗争,三四千村民到市政府门口聚集,并自发成立了“乌坎村民临时代理理事会”,随后遭到镇压。五名村民被拘留,其中薛锦波在关押三天后死亡。律师刘晓原接受了薛妻的委托,给薛的家属及乌坎村民提供法律援助。唐荆陵律师因为在推特上发表事件发展动态而被警方传唤。
虽然当局出动军警全面封锁乌坎村,断水、断电、封锁渔港,在村民坚持不懈地抗议下, 2012年3月,乌坎村民通过一人一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村委会委员,几个抗议骨干当选为村官。
乌坎事件曾为舆论称为群体维权的标志事件之一,被认为是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的里程碑。然而,一年之后,当初为之抗争的被非法转让的土地仍然没有被归还给村民。2014年10月,参选村委会的村民洪锐潮与杨色茂在被当地政府威胁不要参选后仍坚持参选,俩人被当地法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四年和两年徒刑。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998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 农村选举曾一度作为一种渐进和平的民主转型路径而被给予了厚望,国内外专家都对此做过田野调查、写过研究报告。但是专制政体下的民主自治很快被证明是海市蜃楼,一个残忍的梦想。
临沂暴力计生案 (计划生育)
强制和暴力一直伴随着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在山东临沂,盲人律师陈光诚2005年开始调查当地正在发生的 “计划生育运动”,包括大规模暴力抓人、打入,强制结扎、堕胎,监禁“超生户”、强拆房屋,办学习班等。陈光诚在为受害村民维权的同时,邀请北京多名律师,包括江天勇、李春富、李和平、滕彪,到临沂进行实地调查,提供法律援助。
从2005年8月开始,陈光诚夫妇在家中被监视居住、受到多次殴打。遭到殴打的还包括村民和律师。不久后,当地法院以故意破坏财产和聚众扰乱交通罪判处陈光诚4年3个月的有期徒刑。
2010年9月,陈光诚出狱后又遭到软禁,引发全国范围的自由陈光诚运动。2012年4月,陈光诚半夜逃离东师古,躲入美国驻华大使馆,后流亡至美国。
建三江案 (宗教自由、法轮功)
2014年3月,维权律师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张俊杰前往黑龙江青龙山农场黑监狱,即所谓的“法制教育基地”,给被非法关押在那里的法轮功学员提供法律援助。第二天,四位律师被当地公安人员带走,后因涉嫌“利用邪教活动危害社会”被行政拘留。拘留期间律师们受到毒打。其后,全国各地多名律师及民众前往建三江进行声援,声援的人也遭到拘捕和虐待。
4月底,黑龙江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被解散,律师李方平认为“这是维权律师以血肉之躯进行抗争的结果。”
在中国,为法轮功信仰者辩护是十分危险的事情。最早调查法轮功迫害的高智晟律师在2005年至2014年长达九年的时间里遭到了令人发指的酷刑和牢狱惩罚。2014年8月7日他被释放出狱,但目前仍在新疆乌鲁木齐的亲戚家遭到软禁,无法与在美国的家人团聚。
除了高智晟律师外,为法轮功辩护过的著名维权律师还有王宇、王全章、江天勇、莫少平、李和平、尚宝军等。律师们不仅明知他们代理的案件没有胜诉的机会,也清楚代理法轮功案件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风险乃至人身伤害,被吊销律师执照、监视、拘禁、抄家、殴打时有发生。
唐慧案 (劳教)
劳动教养制度是一种行政处罚制度,公安机关无须经法院审判可直接对嫌疑犯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监禁和强迫劳动。该制度自1957年实施以来,有无数人被劳教,各种被劳教的荒唐理由也举不胜举,如打麻将、骂领导、网上发帖。劳教场所充斥着各种违反人权的行为,劳教人员被强制超时劳动,殴打、虐待频繁发生。
2006年10月,湖南永州市的10岁女孩“乐乐”在家附近被拐走,后在一“休闲中心”遭多人强奸,直至12月被家人发现。乐乐的母亲唐慧到公安机关要求立案,但是毫无结果。为此唐慧多次上访。2012年8月,永州市公安局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对唐慧处以“劳动教养1年6个月。”在唐慧向湖南省劳动教育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后,管理局撤销了劳教决定。2013年1月,由浦志强做代理律师,唐慧向永州市劳教委申请国家赔偿,最终获得赔偿金2941元。
要求废除劳教制度的舆论在近些年一直不绝于耳,唐慧案将废除劳教的呼声推向了高潮。2013年底,全国人大宣布废止劳教制度,而先后代理唐慧案的斯伟江、徐利平、胡益华、浦志强律师(浦志强曾代理多起劳教案)被认为对最终废除劳教制度作出了重大贡献。
夏俊峰案(城管暴力执法)
2009年5月的一天,沈阳小贩夏俊峰和妻子在大街上卖烤肉时,与十来名城管 – 在中国城市中维护市容和秩序的法外执法组织 – 发生争执,并遭到殴打。夏俊峰被带到城管办公室,继续遭到数名城管的殴打,在此过程中,夏俊峰用随身携带的切肠刀刺死了两名城管,刺伤一人。案件审理工程中,法院拒绝采纳六名目击者的证词,只采纳了城管的证词。2013年9月,夏俊峰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夏俊峰的二审代理律师滕彪表示:“该案的判决旨在传达一个讯息,即任何挑战政府的行为——即便是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挑战——都是不能容忍的。”
夏俊峰被执行死刑的当天下午,25名中国律师发表抗议夏俊峰被执行死刑的联合声明,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夏俊峰死刑复核意见书,而且最高法院现行死刑复核程序必须改造,去除其神秘化色彩,贯彻司法公开原则。
念斌案,江西乐平案(错判冤案)
2006年7月,福建省平潭县两户人家中多人中毒,其中两名儿童死亡。当地警方侦查确定系人为投入氟乙酸盐鼠药所致,认为邻居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念斌被警方逮捕,受到严重刑讯逼供,固定手脚后用书本垫肋骨用锤子砸,用竹片猛插两肋间隙。念斌被迫招供。在整个办案过程中,警方曾伪造死者死于氟乙酸盐中毒的检验结论、修改“作案”时间、隐匿关键证人证言。念斌作为被告人经历了多次审判,四次被判处死刑,念斌则不断上诉。如果不是最高法院在关键时刻发回重审,念斌早已化为灰烬。福建高级法院2014年8月22日对“念斌投毒案”作出终审判决,宣布念斌无罪释放。念斌案的胜利是一群中国律师锲而不舍、寻求公正的结果。
“乐平冤案”是一起于2000年发生于江西乐平的抢劫、强奸、碎尸案。2002年5月,公安机关抓捕了黄志强等四名嫌疑人,四人在酷刑下招供,被判死缓,并被监禁至今。然而早在2011年11月,另案嫌疑人方林崽供认对上述案件负责。申诉律师张维玉、王飞、严华丰、张凯4位代理律师组成要求重审案件,但是江西高院拒绝他们的合法阅卷要求。他们连续数日与受害人家属一道,在江西高院外静坐抗议。参与抗议的活跃人士吴淦被逮捕。在最近对律师的抓捕中,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的张维玉律师遭到短暂拘留,张凯则受到传唤和警告。
三聚氰胺奶粉事件(食品安全)
2008年9月,北京居民赵连海发现其幼子左肾有2毫米结石,经过追踪和调查,他发现一些商家为了提高奶粉的高蛋白含量检测值而在产品中掺入了工业化学品三聚氰胺。他建立了一个名为“结石宝宝之家”的网站,用于调查、公布、交流奶制品污染的相关信息,号召三聚氰胺奶粉的受害者联合起来进行维权诉讼。此事件中,共有30万婴幼儿因为食用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而患泌尿系统疾病,至少有6位儿童不幸死亡。
2009年11月,赵连海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李方平是代理律师。一年以后,赵连海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从2008年到2011年,彭剑、黎雄兵、李方平等100多位公益律师在最高法院以及数以百计的地方法院、乃至香港法院起诉三鹿集团,为受害儿童和家庭寻求赔偿的努力, 直到在国家赔偿方案之外为200多位结石宝宝争取到了公正,其中最大个人单笔赔偿35万。当年参与起诉三鹿集团的周世锋律师是这次7/10被抓捕的律师之一, 李方平律师则是200多位受到传唤和威胁的律师之一。
谭作人案 (政治犯)
谭作人是一位四川作家和编辑。2008年汶川地震后,他倡议民间对汶川地震中倒塌的学校校舍进行工程质量调查,并建立数据库。数千学生因校舍倒塌而丧生。3月,谭作人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而被拘留。2010年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浦志强律师是谭作人的辩护律师。他在判决结束后说:“这是一场政治审判,决定它的因素是政治因素。”
虽然谭作人现在已经出狱,不幸的是,浦志强律师目前身陷牢狱,人们普遍认为这是当局对他长期代理人权案件的秋后算账。另一位代理谭作人案的律师夏霖目前也在狱中。
伊力哈木案 (言论自由)
伊力哈木∙土赫提是北京中央民族学院经济学教授。从90年代起,他便一直通过写作和讲课对中央的民族政策提出批评以及建设性建议。为此,当局曾通过禁止发表文章、停课等多种方式惩罚他。2006年,伊力哈木创立了维吾尔在线网站,发布信息,并为维汉和平沟通提供一个平台。网站频繁受到黑客攻击,最后于2009年关闭。在2009年7月发生乌鲁木齐骚乱后,身在北京的伊力哈木受到了更加严酷的对待,包括短期拘押、软禁、言辞与身体虐待、禁止出国等。2014年1月他被逮捕,同年9月他以分裂国家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多国政府、人权组织和国际组织多次发表声明,强烈抗议和谴责。
维权律师李方平和刘晓原为伊力哈木提供了辩护,条分缕析地反驳了检方对伊力哈木的指控,并指出审判程序上的各种违法现象。审判结束后,两位辩护律师在微信中指出, 新华社对庭审的报道存在诸多不实和隐瞒之处,且法院在上诉期内允许媒体曝光案卷证据属严重违法。7/10被抓捕的王宇律师也曾经代理伊力哈木案。
范木根案 (反抗强拆)
苏州公民范木根不堪暴力逼迁在外地躲避,2013年12月2日早上6点多回到位于苏州通安镇严山村的家中。3日一早先后大约十四、五个歹徒拿着铁棒闯进范木根家中。范木根本人、妻子和儿子均被打伤。范木根拨刀自卫,将其中最猖狂的两名施暴人员刺伤,后导致这两人死亡。之后不久范木根被逮捕。王宇、刘晓原、张俊杰、王全璋、郭海跃、蔺其磊、吕州宾等律师介入该案,提供辩护。数十名维权律师和公共知识分子通过召开研讨会、申请信息公开、向国家司法部门写控告信、组织法律后援团等方式参与了范木根案的声援。 范木根审判2015年2月举行,5月8日宣判,范木根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范木根及其家人准备上诉,而他的律师王宇却身陷牢狱。王宇律师是7/10律师大抓捕中第一个“失踪“的律师,是这次被重点打击的律师之一,也是唯一的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