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苹果公司的iPad在全世界畅销,不过在中国却遇到有关商标法的阻碍,而这股抢正名的战火,从上海延烧到加州。
*苹果vs唯冠,iPad vs iPAD*
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是由台湾商人杨荣山于1989年所成立,主要业务是平面电视以及电脑显示器的研发制造,除了在深圳、武汉以及宁波,在台湾、俄罗斯、巴西以及墨西哥都有制造基地,并在中国各个城市,还有美国、荷兰、英国、比利时以及中东地区都有销售服务据点。
该公司在1998年推出号称是“真正网络个人电脑”的产品iPAD,全名是”互联网个人上网机”( Internet Personal Access Device),其中后面的三个字都是大写,与苹果公司的平板iPad只有P是英文大写略有不同。此外,唯冠国际的iPAD,其外观与苹果公司在90年代畅销的彩色iMac电脑十分相似,有一个15寸大的萤幕,并且需要使用滑鼠及键盘来运作。这个产品大约生产了两万个,该公司之后于2000年到2001年期间,在世界31个国家注册了ipad的商标。
苹果公司于2009年,在英国设立了“知识产权应用发展有限公司”( 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Limited),这家公司在2009年12月23号,以3.5万英镑向台湾唯冠公司买走了全球共10个“ipad”商标的商标权,协议附件当中包括了在中国的两个ipad商标权。
但是在苹果公司的平板iPad发表之后,杨荣山认为台湾唯冠并不拥有中国大陆的ipad商标权,于是在2012年初,在深圳的唯冠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苹果公司提起诉讼。不过苹果公司的法律代理人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则声称深圳唯冠全程参与了ipad中国商标的转让。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在2月23号驳回了唯冠要求禁止在中国贩售苹果的平板iPad的请求,理由是“苹果公司使用 「iPad」标识是否构成侵权尚难定论的情况下,认定被申请人销售「iPad」平板计算机构成侵权缺乏依据”。广东的下级法院判决唯冠胜诉,而广东高级人民法院将在2月29号星期三开庭终审。
*背着债务,扑朔迷离,跨海再战*
2011年12月,广东的法院判决苹果败诉之后,中国各地的工商部门已经开始查封市面上的iPad,而许多商家为了避免麻烦,也主动下架。唯冠国际更于2月17号,在加州圣克拉拉法院对苹果公司提出告诉,认为苹果公司以诈欺的方式取得ipad商标权。
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冲击后,唯冠目前限于债务重组的危机当中,被八家银行组成的债权人会议控制,只剩下武汉工厂正常运作。唯冠方面已经表示有意愿和解,不过对于和解金额却不愿透露。债权人会议委托和君创业与苹果进行谈判,根据和讯科技报导,和君创业的总裁李肃在2月17号表示将向苹果索赔二十亿美金,不过杨荣山说这不代表唯冠立场,但李肃表示杨荣山已经受香港法院禁令约束,不再代表唯冠,双方各执一辞。
如果苹果最终败诉,苹果公司可能需要为已经在中国市场上销售近五百万台、销售额约一百亿人民币的的iPad,付出近三百亿的罚金。
*中国处处有苹果*
不过苹果公司与中国之间的商标争议,还不只这一桩。根据苹果日报报导,武汉警方于2月23日在当地查获681台仿冒煤气炉,上面印有“iphone苹果”字样,以及与苹果公司商标相同,被咬一口的苹果的图样,煤气炉上还有着“苹果中国有限公司合格证”吊牌。苹果公司已经表示并无生产这类产品,武汉警方已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