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星期三公布了一份报告,批评中国政府践踏在北京的建筑民工,特别是奥运建筑民工的各项权利。
总部设在纽约的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公布的题为《一年血汗》的报告说,参加“新北京”建设的建筑民工经常受到剥削,他们的工资待遇低,工作条件危险,既没有工伤保险,也没有医疗或其它方面的社会福利。中国政府一再重申要保护民工的权利,并结束因户籍制度的歧视性规定对民工权利造成的剥夺,但是这一承诺始终未能兑现。
人权观察的报告还指出,据估计,北京有大约100万建筑民工,占北京建筑工人总数的90%,是完成奥运会工程和体育设施的主要力量。
*工资拖欠*
人权观察的亚洲研究员康慎平(Phelim Kine)指出,这份报告主要介绍了北京建筑民工权利被践踏的事实。他说:“我们的研究发现,这些民工的权利经常受到践踏,他们的工资被剥削,得不到最基本的社会福利和保险,而且还面临危险的工作环境。这些民工来自农村贫困地区,他们到城市打工就是要养家糊口,但是他们的工资常常被拖欠,这使他们的情况非常悲惨。”
中国劳工通讯驻法国国际代表蔡崇国指出,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问题非常严重和普遍:“他们一般不是每个月发工资。每个月,老板、也就是包工头,会给他们一两百或者两三百块生活费,到年底或工程完成以后才给他们工资。在这个过程中,有很多包工头就去搞贪污,或者把承包公司给他们的钱拿去赌博或者送给情人,这样一来钱就没有了。所以,很多工人没有拿到工资或者只拿到工资的三分之一。这种现象非常普遍。”
*条件恶劣*
蔡崇国表示,根据他们掌握的情况,外地民工的劳动条件非常恶劣和危险,他们每天常常工作十几个小时,生活条件非常艰苦,十几个民工住在一个十来平方米的工棚里,夏天没有冷气,冬天没有暖气。由于没有医疗保险,一旦生病,他们就要自己花钱看病,如果没钱,干脆就不去看病。另外,民工的伙食也非常差,而且常常吃不饱。
工人权益律师重庆律师周立泰表示,他本人没有获得有关北京奥运会工程存在侵犯劳动者权益的事实。但是,他说,当地劳动者权益如果受到侵害,应当及时向劳动部门举报:“中国自1995年的《劳动法》以及2008年1月1号《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后,任何一个单位聘请劳动者,无论是农民工还是城市工,已知建立的劳动关系,2008年1月1号以后都应该建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办理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督部门投诉,也可以依法实行仲裁。”
*有法难施*
但是,中国劳工通讯在法国的国际代表蔡崇国指出,如果企业没有工会、工会和资方没有集体谈判的机制、工人没有罢工的权利、而且没有广泛的舆论监督,那么老板和地方政府就很难认真地执行劳动法律。
蔡崇国说:“中国有世界上最完备的劳动法,之所以没有得到执行是因为它没有相应的社会和政治机制,没有劳资基本的力量平衡。具体说,就是没有工人自己选出的代表,企业没有集体谈判机制,尤其是工人没有罢工的权利。工人一旦要打官司,请律师要花很多钱和时间,而且打官司之前必须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还必须经过企业以及工会的签字。”
蔡崇国说,即使官司打赢了,如果资方不执行法院的判决,法院往往也没有办法,而且一旦打官司,工人在本地找工作就很困难,因此绝大部分工人不愿意打官司。蔡崇国说,在这种情况下,舆论监督非常重要。
*独立调查*
人权观察的亚洲研究员康慎平呼吁国际奥委会进行独立调查,以确保参与建设奥运工程的成千上万名民工没有遭遇到这份报告中所记录的民工权利被践踏的情况。他说:“我们怀疑北京存在这方面的问题,但是由于安全方面的限制,我们无法进入奥运建设场地进行核实。因此,国际奥委会有责任继续追踪此事,以确保那些使北京奥运会成为可能的民工的工资不会受到剥削,如果发现受到剥削,就要把肇事者绳之以法。”
中国政府一再表示,它一贯重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但颁布和实施了《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实行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并制定了最低工资标准等,而且在执法、行政管理等各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效保护劳动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