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2008年大选选战已经开始,从2008年1月开始,各个州将陆续举行党内初选或举行基层党团会议,推举本党总统候选人。不过,美国社会对总统的权力有多大以及总统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的问题,一直争论不休。
美国联邦政府分权制的目的是建立一套监督和制衡的系统。专家能够花几个小时的时间来论证总统、国会和法院的权限。不过,根据《世界大百科全书》,美国宪法赋予总统的职责是担任国家最高行政长官和武装部队总指挥。后来,随着法院的一些裁决以及更多法律法规出台,总统的职责有所扩大。
*七个主要职责范围*
现在,美国总统有7个主要的职责范围。首先,作为国家最高行政长官,总统要对联邦政府的行为负责,制定联邦政府的各项政策,提出国家预算,任命联邦政府官员。
总统提名内阁成员、最高法院大法官等官员。不过,总统的提名必须得到参议院的批准。总统可以任命政府其他一些机构的负责人,而毋需参议院批准。
做为武装部队最高统帅,总统跟国会分享一些军事权力。但宪法规定,只有国会有权宣战。总统还是对外政策总管。宪法授权总统任命驻外大使、签署条约、接见外国外交官,其中签署条约和任命驻外大使须得到参议院的批准。
*有权否决法案*
做为国家法定领导人,总统对国会通过的许多法律具有影响力。总统有权否决任何法案。不过,如果一项被总统否决的法案在国会参众两院都以三分之二多数票再次得到通过,那么,这项法案仍然可以成为法律。
美国总统是国家元首,同时也是一个政党的领袖。负有这些主要指责的美国总统的年薪是40万美元。
记者彼得.贝克尔在华盛顿邮报网站博客上就目前有关总统权力的辩论发表文章。他还介绍了多年来围绕总统权力、或者被称为“行政特权”的论战。历届总统不仅在战争时期扩大自己的权力,在和平时期也这样做。贝克尔谈到,托马斯.杰佛逊担任总统之前积极主张一个权力有限的中央政府。但在担任总统期间,美国政府买下路易斯安纳领地,把自己管辖的国家版图扩张了一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