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协主席贾庆林最近强调,中国各宗教团体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开展工作。有分析认为,硬性地把政府的意识形态纳入宗教信仰,未免有些牵强;另外,中国政府也要有对宗教信仰的基本理解和包容,然后才谈得上与之和平共处,并利用宗教信仰来构建和谐社会。
贾庆林日前和中国宗教团体领导人举行座谈时强调,宗教界和各宗教团体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好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关系,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伍德:宗教团体价值观与和谐社会吻合*
美国德克萨斯大学社会学教授罗伯特.伍德伯里曾在中国接触过中国宗教团体。他认为,从总体上讲,中国民间宗教信仰推行的价值观基本还是同“和谐社会”这个理念相吻合的。
伍德伯里教授说:“我认为大多数在中国的基督教宗教组织对社会和谐不会构成威胁,而且他们的宗教宣传还有助于政府工作,比如降低社会犯罪、遏制腐败、鼓励慈善事业、鼓励良好的家庭邻里和社会群体关系等等。所以,这些宗教团体可以被看作是社会和谐的支持成份。”
伍德伯里教授说,通常情况下,宗教组织关注信仰而不是干预社会制度,当然中国有些少数民族地区,比如新疆和西藏,基于不同宗教文化背景,当地可能有争取独立或自治的情绪,这些在中国政府看来也许对社会和谐的构建具有潜在的破坏作用。
中国全国宗教团体研讨会11月8号到12号召开,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和主教团、中国基督教三自运动委员会和中国基督教协会的负责人都出席了这次研讨会。
中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座谈时表示,希望各宗教团体树立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增进和谐作为宗教团体工作的重要内容。
*硬性将意识形态强加于宗教难有效果*
美国德克萨斯大学社会学教授罗伯特.伍德伯里认为,鉴于大多数宗教团体的形成是以宗教意识形态为基础,因此如果硬性地把政府的意识形态纳入宗教信仰未免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伍德伯里教授说:“试图让每个人、每个团体都顺应政府的和谐社会目标,其中那些在政府眼里不符合这种和谐脉搏的组织就被打压,他们的教堂设施被捣毁,教派人士受到拘押。其结果就产生了不和谐、产生了问题和矛盾。”
美国独立时事评论员曹长青认为,中国各宗教团体并没有对中国的社会和谐构成直接威胁。
*曹长青:政治制度导致社会不和谐*
他说:“今天导致中国社会不和谐的根本,不是基督教,也不是佛教,也不是法轮功信仰者造成的。今天我们看到,无论是基督教徒还是法轮功学员,还是佛教徒,他们都没有威胁其他人,更没有强迫其他人必须信他们的宗教,他们是自发成立的组织,为的是一起来学习、来信仰。”
曹长青认为,今天的中国社会恰恰是因为执政者剥夺老百姓的政治、宗教选择权力造成社会不公和腐败,因此,是政府、政党的制度和意识形态造成了社会的不和谐。
*远志明:要理解和包容宗教信仰*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非赢利基督教团体--神州华人协会会长远志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国政府要想建设一个和谐社会就离不开对宗教信仰的理解和包容。
他说:“但是,到目前为止,我觉得中国政府对宗教信仰还不够了解,也不够理解,也不够包容。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很难把所有的宗教信仰团体、各种信众教徒都纳入到和谐目标里面去,这是因为它不认识宗教信仰本身固有的规则,不尊重这些规则,所以它没有办法与宗教信仰和平共处。”
远志明强调,当年中国政府对市场经济也有一段不了解、甚至排斥期,结果出现混乱和问题,直到最近这些年才逐渐摸索和掌握规律,也开始利用市场经济建设中国社会。远志明表示,但愿中国政府有一天能对宗教信仰也开始了解、理解和认识,掌握其规律,然后才谈得上与之和平共处,谈得上利用宗教信仰来建构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