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际媒体监督机构说,他们对中国控制颁布管理外国通讯社的新管理办法表示严重关注,呼吁国际社会对中国限制信息自由传播的新企图采取联合行动。
*记者无国界:新规定可能产生严重影响*
记者无国界星期一发表声明说,“我们对这些规定的范围非常关注,因为这些新规定对在中国的外国新闻机构的工作可能会产生严重的影响。”
声明指出,“中国共产党的喉舌新华社宣称对新闻机构拥有管辖权,是骇人听闻的。这也对在中国新闻传播方面发挥关键作用的新闻机构的记者构成威胁。新华社正在把它自己变成自由企业和信息自由的掠夺者。 ”
*新规定内容*
星期天中国新华社发布的《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应当经新华通讯社批准,信息内容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破坏中国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得散步虚假信息,扰乱中国经济、社会秩序和破坏中国社会稳定等。
这项新规定还指出,新华社对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的新闻信息有选择权,发现含有被禁止发布内容的应当予以删除。对违反规定的外国通讯社将采取处罚措施,包括警告、限期改正、暂停特定内容发布,乃至暂停或者取消发布资格。
*胡平:极其恶劣*
胡平是美国的政论性杂志《北京之春》的总编辑。他说,中国政府推出严格管理境外媒体的新规定,预示着中国当局在加紧媒体控制,封闭信息传播,对此国际社会要有充分的认识。
胡平说:“我想这个规定当然是极其恶劣,它是明目张胆地强化专制的控制。不过可以预料到的是,中国在宣布这项规定的最初一段时间,不一定在实际的管理上会做得这么严格,因此这些外国的通讯社也不一定马上做出足够、有力量的反弹。
“但是这个规定好比一把剑,悬在外国媒体的头上,他们什么时候需要收紧,就可以把它收紧。基于这种情况,我觉得外国通讯社,外国的媒体机构就应该对此明确表示自己的立场。如果听任这种状况,这种控制发展下去,那中国无疑又回到完全封闭的状态。”
*记者无国界呼吁美欧日联合行动*
记者无国界呼吁,美国、欧盟和日本政府采取联合行动,抵制中国政府限制信息自由传播的新企图。
《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管理办法》总共22条,其中还规定了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的外国通讯社的资质要求、发布新闻信息的条件、申请程序以及新闻信息的代理和订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