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参加全国人大的代表提出一项提案,要求立法对受到家庭暴力伤害的中国妇女进行保护,这项提案还建议法庭在判处那些因反抗家庭暴力而杀死丈夫的妇女死刑的时候要慎重。
新华社援引来自中国广东省的人大代表毛粤(音译)的话说,中国的法律至今没有对家庭暴力的概念给予明确的界定,同时也没有对犯有家庭暴力的罪行规定量刑的标准。这位人大代表建议中国应该修订婚姻法,使其包括有关家庭暴力的条款。另外这位人大代表还建议制定反家庭暴力的立法,妇女杀死施暴的丈夫所犯下的罪行在审判时应该考虑到这些妇女受到家庭暴力伤害的因素。她说,中国传统的观念是杀人偿命,但是,在妇女因为反抗而杀人的时候则应该对这一传统观念加以三思。
据《人民日报》援引全国妇联2004年的一项调查表明,中国2.7亿个家庭中大约有30%存在家庭暴力,有16%的女性承认遭受过配偶的暴力。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的女性在遭受家庭暴力之后都选择了忍受,很少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主动向妇联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