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十多年的《物权法》草案日前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提请审议,遭受左派势力猛烈攻击。究竟这项草案为何存在这么大的争议?六位听众对此发表见解。
来自广东惠东的黄先生认为,《物权法》争议存在已久,社会上至今仍无法收窄分歧。他认为,现在的领导人也没有办法解决。黄先生强调,中共执政初期是有法保护私有财产的,但这种权利在后来的政治运动中被淡化。
惠州杨先生表示,《物权法》早应制定。他说,抵制《物权法》的人都是固守过时的马克思主义,他们不明白保障私有制能促进社会竞争、进步发展。
高明谭先生亦欢迎当局的做法,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定立这项法律条文是一大进步。他说,《物权法》能否落实执行要视乎日后政治发展趋势;但通过后,民众将来起码可依法维护基本财产权益。
谭先生希望将来民众可以追索政府当年土地改革时没收资本家及地主的财产。
广东肇庆陈先生亦赞同这种见解。他说,他父亲在土改时被没收土地与财产;但毛泽东执政时期的错误政策应该予以纠正,物归原主。
潘禺黄先生认为,《物权法》的审议与平民百姓无关,遥不可及。他说,该法只能保护贪官侵吞得来的国有资产,使他们免被追究。
茂明的苏先生亦赞同上述的看法。他表示,政府应先多花些精力,解决贫富差距日益严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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