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在审议物权法。中国官方表示,这部法律将凸显私人物权也就是财产权,与国家、集体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不过,有批评者表示,官方正在竭力推动人大通过的物权法是保护贪官的法律。
*草案七次修改仍有大争议*
明文规定保护私有财产物权法在中国可以说是一个难产的法律。物权法草案从一开始就引起激烈的争议。经过7次修改之后,物权法草案星期四提交全国人大代表审议。
官方新闻媒体在全力宣传物权法的好处,说“物权法草案起草时间跨度之长、论证范围之广、吸纳意见之全、法律内容之周到、立法工作之细致、立法决策之谨慎,堪称空前。制定物权法对于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支持者:具有进步意义*
北京民间的天则经济研究所理事长、经济学家茅于轼认为,全国人大通过物权法,明确规定保护私有财产权,这具有进步的意义,中国人私有财产被国家侵犯、剥夺的教训太惨痛了。
他说:“中国在建国的时候,在1949年,大规模的侵犯私人财产。大家都知道,在农村搞‘土改,’把地主富农的财产没收了,杀了好几十万人,可能还不止,杀了可能上百万人。”
*批评者:未涉及贪官侵吞财产问题*
同时,有批评者指出,在今天的共产党中国又出现了另一个问题,这就是共产党官员借助于不受制约的专制权力,把当年以共产的名义通过暴力剥夺的私人财产以及全国人民几十年“建设社会主义”积累的财产转移到自己的名下,化为私有,而中国政府正在动员全国人大通过的物权法没有就这个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
对于这些强烈批评,官方新闻媒介没有任何报导。北京大学教授巩献田认为,现在的物权法草案在5个重大原则问题上违反宪法,该法案将保护贪官。巩献田与700多名学者和官员签署公开信,对物权法草案表示了反对意见。
对现有的物权法草案持强烈批评意见的北京大学教授巩献田认为,中国贪官利用手中的特权侵吞国家集体财产,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包括“首先是金融系统通过改制造成的流失,国有企业改制造成的流失,还有在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造成的集体经济组织财产的大量流失等。”
*会进一步加深国有资产流失?*
反对派认为,现有的物权法草案没有对贪官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的情况作出详细明确的规定,有可能进一步加剧国有资产的流失。他们要求物权法中应该明确规定,“对于侵犯国有财产和集体财产的责任追究不受时间限制”,防止贪官把非法侵吞的国家集体财产合法化。
香港东方日报报导说,巩献田抱怨全国人大制定物权法草案,第5稿到第7稿都没有向全民公布,“起草物权法的少数人,用隐蔽的方式将私有化塞入这项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