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美国最高法院做出历史性的裁决,在全国范围将同性婚姻合法化,一场旷日持久的重大争论终于尘埃落地,不过,在涉及性取向占少数的群体的权利问题上,什么构成歧视?什么是宗教自由?这些争论仍未结束。
今年6月,男女同性恋人士欢欣鼓舞。
“这对我和妻子来说是个大日子。我们不再是二等公民了。”同性恋者丽娜·赫尔南德斯
说。
不过,人权运动组织的杰伊·布朗说:“胜利虽然巨大,战斗绝没停止。”
活动人士如今把目标对准美国的31个州,这些州还没有法律明文保护男女同性恋、双性恋或跨性人不受歧视。
布朗说:“这意味着,一对伴侣可以在星期六结婚,星期一回去上班时却发现,他们被解雇了,失去了自己的家。”
宗教保守人士也不退缩。
自由法律顾问组织的马特·斯塔弗说:“我们积极反对把任何不该包括的、有关性别认同和性取向的内容包括进反歧视法令。”
斯塔弗的组织曾为肯塔基州法院书记官金·戴维斯辩护。戴维斯不顾最高法院的裁决,拒绝给同性伴侣发放结婚证。当一位结婚证申请人质问戴维斯谁给她授权拒发证书时,她回答说:“神所授权。”她为此曾短暂入狱。
斯塔弗说,同性恋权利威胁着宗教自由和良心自由。
他说:“这个问题不会自生自灭的。这对有信仰、有价值观的人和普通公民带有强制性,认识到这点的人越多,抵抗的人就越多。”
不过,律师西奥多·奥尔森认为这是一种伪命题。他说:“美国在保护宗教自由和宗教表达方面做得挺好的。”
奥尔森挑战过加州的同性婚姻禁令。禁令在2013年结束。他说,最高法院今年的裁决向有可能审议同性恋权利案件的下级法院发出了明确的信号。
奥尔森说:“最高法院以富有激情的语言说,男女同性恋者依法有权享受平等尊严。他们的认同感、他们的隐私和他们的结合自由必须得到尊重。”
由于美国在法律上解决了同性婚姻问题,在2016年的选举期间,同性婚姻有可能几十年来第一次不再是一个重大争议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