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三是联合国国际人权日,2014年的主题是“人权365”,旨在将每天当作人权日,在世界各地促进人权这一核心任务。然后,今年的状况令人堪忧,全球范围内的战争、迫害、镇压等越发激化。
美国各地爆发示威活动,抗议白人警察对黑人男性的暴力行为。香港人民争取真普选的占中运动一度受到警察暴力压制。叙利亚内战、俄罗斯乌克兰冲突等等导致数以万计的平民失去家园、遭受酷刑,甚至无辜丧生。
在《世界人权宣言》已经出台66年后的今天,全世界仍然普遍存在侵犯人权的现象。
1950年,联合国大会(United Nation General Assembly)将每年的12月10日定为国际人权日,以此纪念1948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
在此基础上签订的许多条约构成了国际人权法,作为国际法的一个分支保护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权利,例如生命权、言论自由、受教育权等。
尽管国际人权法是道德上的一大进步,其是否发挥有效作用值得商榷。对于美国社会来说,言论自由至高无上,因此人民可以自由上街游行集会,但是欺诈、诽谤、淫秽信息等不受保护;一些伊斯兰国家的政府更加看重宗教方面的权利,因此严禁诋毁伊斯兰教的言行;中国视国家经济发展为首,将政治压迫作为辅助手段。
人权法中各种权利的含糊定义并没有给各国政府提供明确的、统一的标准。
负责在全球开展这项工作的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 Council),该理事会的47个成员国席位由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该理事会的前身联合国人权委员会(United Nations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由于允许人权状况欠佳的国家加入而受到严苛批评,于2006年被取代。但是新的理事会依然囊括了中国、古巴等倍受争议的国家。
今年早些时候,联合国对中国人权状况的调查显示,中国在扶贫、社会福利等方面接受建议,进行改进。然而对于西藏政策、司法改革、政治异见等,中国拒绝接受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