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政府8月7日发布一项过渡规定(interim rule),禁止联邦机构直接购买来自包括华为在内的五家中国企业的通讯、视频监控设备或服务。
美国国防部、总务管理局(General Service Administration, GSA)和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星期三发布了这项过渡规定,调整《联邦采购条例》(Federal Acquisition Regulation)以实施2019财年《国防授权法案》中有关某些通讯和视频监控服务或设备的禁令。
过渡规定中所指的是2019年《国防授权法案》中第889章第一条第一款的第一部分。这部分禁止行政机构负责人采购、获取、延长或更新合同以购得、获取任何将“隐蔽的”(covered)通讯设备或服务作为重要或关键应用的那些设备、系统或服务。
2019财年的《国防授权法案》于去年在国会获得通过并由特朗普总统签署成为法律。这项法案出于对国家安全的担忧,对使用联邦资金购买华为等企业的通讯设备与服务以及视频监控设备实施了广泛的限制。
华为今年3月于德克萨斯州联邦地区法院提起法律诉讼,对《国防授权法案》中的相关条款发起挑战。华为方面认为有关规定是违背美国宪法的“剥夺公权法案”,或是一种通过立法行动认定个人或实体有罪的举动。美国方面则认为其拥有充足的国家安全方面的理由来制订这一法律。
华为的发言人斯金纳在发给美国之音的声明中说,今天的消息“并不令人感到意外”。他说华为持续在联邦法院对这项禁令是否符合美国宪法发起挑战。声明中说,《国防授权法案》中的法律和其正在实施的条款无助于确保美国通讯网络和系统得到保护,反而会造成基于来源国而设置的贸易壁垒,并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使用惩罚性的举措”。华为的这份声明称,全美各地乡村地区的民众将成为遭受负面冲击最严重的群体,理由是他们使用的数据连结网络依赖华为的支持。
此次发布的这项过渡规定将于8月13日生效。其中涉及的中国企业除了华为外,还包括中兴、海能达通信、海康威视和大华科技。按照规定,行政机构的负责人和国家情报总监将有权给予豁免。然而一项更为广泛的、针对联邦机构与任何使用华为等公司设备的企业签署合同的禁令将于2020年8月生效。
白宫管理和预算办公室发言人伍德(Jacob Wood)在一份声明中说:“本届政府对保卫我们的国家免受外国对手们的影响有着强有力的承诺,并且将在实施针对包括华为设备在内的中国通讯和视频监控设备禁令的问题上完全遵照国会的指示。”
白宫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今年6月曾要求国会给予其更多时间,逐步落实这一禁令。但据路透社报道,这一请求很快被共和党在国家安全问题上的“鹰派”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