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维权人士继续声讨深圳当局限制民众信访的十四条规定。与此同时,当局表示正在执行有关规定。
深圳市政府公检法部门上个月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处理非正常上访行为的通知》,对各项所谓“非正常上访行为”做出了十四条定义,其中包括到中央和地方党政机关进行信访活动,未经批准到市民广场聚集、游行、示威,信访时喊口号、打横幅、出示状纸和散发上访材料。
这份文件明确规定,当局可以对那些采取非正常上访行为的人进行行政拘留、追究刑事责任和劳动教养等处罚。
上述通知公布后,引起了全国各地很大的反响。湖北省民生观察工作室负责人刘飞跃说,该工作室继续不断收到各地民众的签名,要求深圳市废除相关通知。刘飞跃说:“现在全国各地还不断有民众向我们寄来联署签名,昨天我们还接到北京市的访民和冤案的受害者将近一百个签名,还有外地几十人也寄来了签名。”
*上访和维权行为面临挑战*
各地的民众担心他们所在的当地政府会效仿深圳市的做法,颁布类似的规定,限制民众的上访权利。
刘飞跃说:“现在深圳市高调出台这么一个文件,把访民正常的上访和维权行为定性为非正常上访和违法行为,进行打压,把打压访民的行为合法化、公开化。如果深圳这么一种做法推广到全国、各地也学深圳这么做的话,那么中国民众维权尤其是访民上访将受到严重的伤害,可能会行成一场人权灾难。”
北京律师李静林说,尽管各地还没有象深圳市那样以明文规定的方式限制民众的上访,但实际上各地当局都在禁止民众进行深圳当局的通知中所指的那些“非正常上访行为”。他说,走在改革开放前列的深圳市率先推出有关规定等于是剥夺了民众仅有的一点发泄的机会。
李静林说:“实际上上访也不起作用,通过上访解决问题的案子可能不及万分之一。(上访)只是给了大家一个发泄的渠道,(可是你)总有地方可以去找一下。但是现在,一些人已经不耐烦了,要把在这张遮羞布也扯掉。”
深圳市政府和市委信访部门在接受记者查询时证实了《关于依法处理非正常上访行为的通知》的存在,并表示既然公布了这项通知,当然就会予以执行。
深圳政府网站对公布有关通知的解释是,一些人采用了包括在国家机关门前聚集、举标语和呼口号等超出正常信访活动的形式,扰乱了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因此必须加以整治,维护社会稳定。
关键词:深圳,上访,维权,稳定,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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