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印第安纳州的《恢复宗教自由法》(Religious Freedom Restoration Act)最近成为热议话题。
批评者认为这项法律歧视同性恋者,要求印第安纳州推翻这项法律。
支持者说法律并没有造成对任何人的歧视。
印第安纳共和党籍州长麦克.彭斯3月26日签署了《恢复宗教自由法》,他说法律的目的是:“确保印第安纳人和美国多数州的民众一样能够得到宗教保护。”
但是这项法律 立刻在全美国引发极大反响。
批评者说法律将允许企业以宗教为由拒绝向同性恋人士提供服务。
包括同性恋团体在内的民众在印第安纳州政府外面举行抗议。
一些当地企业主支持这项法律;皮件制造商塞姆森说:“ 作为一个商人,作为一个美国人,我应该有权说这件事让我不愉快,我不想做。”
另外一些企业表示反对,它们贴出了“我们为所有人服务”的标志。
饮料店店主比特斯说:“我们向所有种族、宗教、肤色、性取向的人提供服务。这是我们的工作,过去是这样,以后也是这样。"
美国政府也就此表示。
白宫发言人厄内斯特在上星期五的记者会上表示:“ 这项法律看来并不是在朝着为所有美国人争取平等、正义和自由的方向迈进。”
为企业评分的“安吉名单”(Angie’s List)公司为抗议这一法律而取消在印第安纳州扩展业务的计划。
公司首席执行官奥伊斯特勒说因为这项法律: “不能创造就业,教育儿童,吸引人才到印第安纳州来。”
最近公开同性恋身份的苹果公司总裁库克在推特上说:“我们对印第安纳州的新法律感到非常失望。我们在全世界努力平等对待每一个顾客,不论他们来自哪里,他们有什么信仰,他们如何表达爱情。”
印第安纳州州长彭斯接受访问时表示这项法律被错误的解读,他说他不准备推翻这项法律,不过他说如果州议会提出澄清法律条文的项目法案,他愿意进行考虑。
印第安纳州共和党籍参议院主席大卫.朗伊强调法律没有歧视任何人的意图,
但鉴于法律引发的争议:“ 我们觉得有必要立刻采取行动来澄清有关条文。”
7月1号生效的印第安纳州宗教自由规定,政府不得“对个人的宗教信仰施加实质性的负担”。那么什么构成 “实质性的负担”,强制要求私人企业为同性恋人士提供服务是不是属于这一范畴?这样的法律是不是像批评人士所说的打着保护宗教自由的旗号为歧视开了绿灯?
这场围绕宗教自由的争议显然还没有结束,目前美国有20个州还有联邦政府有类似的宗教自由法律,分析人士这可能是一个影响2016年总统大选的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