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是1997年香港主权回归中国以后的第五届特首选举,2017年3月26日由1194名委员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出特首,候选人必须获得最少601票才能当选。任期5年的特首7月1日正式宣誓就职。特首选举参选人提名从2017年2月14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每名候选人必须获得不少于150名选举委员签署提名。
香港特区政府2014年推动的2017年一人一票选举特首的普选政改方案,因全国人大设定候选人筛选的8/31框架,2015年6月18日在香港立法会被否决。因此,此届特首仍由1200人的选举委员会投票产生,仍被称为小圈子选举。这届选委会中倾向民主派的选委占325席。
此届特首选举截至3月1日提名期结束,共有三位参选人经确认出线入闸,分别是前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前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和退休法官胡国兴。前保安局局长、现任立法会议员、建制派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因未能取得足够提名,3月1日下午宣布结束选举行动。
此前,2月8日宣布参与“2017香港特首选举民间全民投票”的社民连立法会议员“长毛”梁国雄,因未能争取到预期的约3万8千个公民提名,宣布退出。
在随后展开的竞选期间,多个团体、选委界别,以及传媒筹办不同选举论坛或座谈,邀请三位特首候选人出席,不过,未必人人参与,由各自候选人选择出席。
林郑月娥(Carrie Lam Cheng Yuet-ngor)简历:
1957年5月13日 出生于香港
1980年 获香港大学社会科学学士学位
1980年8月 加入香港政府政务职系,成为政务主任
2000年8月至2003年10日 任社会福利署署长
2003年11月至2004年5月 任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
2004年9月至2006年3月 任香港驻伦敦经济贸易办事处处长
2006年3月 任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
2006年9月 晋升首长级甲一级政务官
2007年7月 首任发展局局长,问责官员
2012年7月 任政务司司长
2014年 政改三人小组主要官员,代表政府推动2017年特首普选政改方案,占领运动期间曾与学生代表会面
2016年7月 获特区政府颁授大紫荆勋章
2017年1月16日 获准请辞政务司司长,同日宣布参选2017年特首选举
2017年3月1日 共提交580份选委会委员提名,成为正式参选人;未获任何泛民选委提名,获建制派全力支持,为中央政府属意人选
家庭状况:与丈夫林兆波博士育有二个儿子。
主要政纲:
政改: 在8/31框架下营造有力推动政改的社会氛围;不能贸然行事,必须审时度势,凝聚共识,任内尽最大努力
23条立法:是宪制责任,没有明确时间表
房屋: 容许未补地价的居屋业主与社企合作,将房屋单位放租
教育: 搁置小学三年级TSA(全港性系统评估)制度
经济: 向一带一路国家推广香港专业服务及国际航运商事仲裁中心地位
劳福: 无全民退休保障、落实标准工时计划
防贿例: 修订防止贿赂条例第3及第8条范围,适用至特首
曾俊华(John Tsang Chun-wah)简历:
1951年4月21日 出生于香港
1965年 举家移居美国
1973年 获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建筑学学士
1980年代初 获哈佛大学公共行政硕士学位,结识前特首曾荫权
1982年 回港加入政府,任职贸易署
1987年 任财政司政务助理
1991年 任贸易署助理署长
1995年 任港督彭定康私人秘书
1997年 任香港驻伦敦经济贸易办事处处长
1999年 任香港海关关长
2001年 任规划地政局局长
2002年 任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
2003年 任工商及科技局局长,问责官员
2006年 任特首办主任
2007年7月 任财政司司长
2012年7月 留任财政司司长
2010年 获特区政府颁授大紫荆勋章
2016年12月12日 曾俊华向特首请辞
2017年1月16日 获批请辞财政司司长
2017年1月19日 宣布参选特首
2017年3月1日 共提交165份选委会委员提名,成为正式参选人;多数提名为泛民选委,建制派传不获中央信任
家庭状况:与妻子黄莲华育有一女一子
主要政纲:
政改: 按8/31框架重启政改;如实向中央反映香港各界意见,口头承诺整改咨询不设任何前提条件
23条立法:以白色草案咨询、现易后难的原则,分阶段进行,先处理较少争议问题,口头承诺现届立法会不能进行具体立法工作
房屋: 以为六成人口提供公营房屋为目标,检讨居屋定价
教育: 取消小学三年级、六年级及中学三年级TSA(全港性系统评估)
经济: 开拓一带一路市场,推广人民币作为储备及结算货币
劳福: 以合约工时为基础,非一刀切设立标准工时;推行有经济审查的退保方案
防贿例: 修订防止贿赂条例第3及第8条范围,适用至特首
胡国兴(Woo Kwok-hing)简历:
1946年1月13日 出生于香港
1969年 取得英国大律师资格
1970年 回港后取得香港大律师资格,开始执业
1986至2004年 任香港树仁学院法律及工商学系系主任
1987年 获委任为御用大律师
1992年 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
1993年至2006年 任首届选区分界及选举事务委员会主席,回归后易名为选举管理委员会,负责处理回归前后多场选举
2000年 任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后升任副庭长
2006年至2012年 获委任为首任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
2012年 正式退休,其后出任高等法院原讼庭暂委法官
2016年10月27日 宣布参选特首
2017年3月1日 共提交180份选委会委员提名,成为正式参选人,提名人全来自泛民,立场与泛民最接近
家庭状况: 与妻子邓小婷育有两子两女
主要政纲:
政改: 重启政改,将1200人选举委员会变成提名委员会,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达到由全体选民选出,变相普选
23条立法:如果政改通过,可就23条立法,同时为22条立法,确保“港人治港”不受干预
房屋: 调高居屋折扣,增加土地及房屋供应作为调节
教育: 取消TSA(全港性系统评估)制度,取消特首任大学教监必然制
经济: 配合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各种金融服务、集资融资平台
劳福: 无全民退休保障、落实标准工时计划
防贿例: 修订防止贿赂条例第3及第8条范围,适用至特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