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官、议员拥有的海外房产遍布欧美日本,人权组织批评这些人效忠北京、支持《香港国安法》、打压公民社会,但却利用外国作资产避风港,呼吁制裁。学者指出,这证明他们对香港楼市的前景,及法制上对私有财产的保障毫无信心,还可能产生国安隐忧。
英国人权组织香港监察(Hong Kong Watch)通过公开资料统计出9名香港官员及12名立法会议员拥有的海外房产遍布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及日本。香港监察说,这些国家应该审查香港高官的海外资产并制订针对被点名的香港官员制裁名单。
古德曼:打压香港人权的政界人物以西方国家为资产避风港
香港监察说,所有被点名的官员及立法会议员都曾宣誓效忠北京,并公开支持《香港国安法》,以及借打击所谓“外国势力”为名,持续打压社运人士、新闻自由和公民社会。
香港监察资深政策顾问古德曼(Sam Goodman)说,研究报告显示,有份参与打压香港人权的香港官员及立法会议员一方面谴责所谓的“外国势力”并批评民主国家,另一方面却乐于继续利用西方国家作为他们的资产的避风港。现在是英国、美国、加拿大、澳洲和日本听取立法者、公众和国际伙伴的意见的时候,立即制订针对香港的制裁名单,阻止官员和立法会议员接触在西方国家拥有的房产、银行户口及资产。
古德曼的批评,对香港政界人士特别响亮,或者因为香港是前英国殖民地,他们的海外资产最多是在英国。例如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有三个在伦敦的房产,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有一个,行政会议成员李国章和周松岗亦分别有两个和一个在伦敦的房产。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亦持有三个英国房产。
在英国有房产的立法会议员有主席梁君彦、议员易志明、林新强、邱达根、陈仲尼、黄英豪和霍启刚。
香港特区政府的行政会议召集人陈智思、成员查史美伦和立法会议员田北辰持有美国房产。而持有澳洲房产的,就有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立法会议员吴杰庄和陈绍雄。此外,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立法会议员林筱鲁和黄英豪则持有加拿大房产。
最后,查史美伦和邱达根持有日本房产,霍启刚亦持有法国房产。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曾经在英国剑桥拥有两幢房产,但在2014年9月时,她仍然是政务司司长时卖出。香港特首选举唯一参选人李家超没有申报有海外物业。
黄伟国:高官海外置业显示对政治风险的态度
身处英国的香港独立政治学者黄伟国对美国之音说,香港高官在外国有不少财产,显示他们对政治风险的态度。
他说:“证明他们对香港楼市的前景,及法制上对私有财产的保障毫无信心,才会有这样的投资决定。这群高官的人工实在过高了,高于很多国家,例如新加坡、台湾和美国的领袖,是做成社会贫富悬殊的根本原因。中央政府有否留意这些高官在外国有这么多物业,是否用来走资呢?”
去年12月,在北京大幅改造的立法会选举制度之下,只有所谓“爱国者”才可以参选。 90名议员当中,只有狄志远一人自称是“非建制派”。
香港民主派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峰说,这些效忠北京的人士和他们的家人在澳洲、美国、英国、加拿大和日本等自由国家持有物业,并享受这些国家为他们的资产提供的保障。他指出,讽刺的是,这些官员同时要求没收异见人士的资产,作为他们争取自由和民主的惩罚。许智峰呼吁,自由国家的领袖不能继续让侵害人权的人士利用他们国家的自由隐藏资产。
本月初,流亡澳洲的许智峰说,香港律政司引用《香港国安法》向高等法院申请,向他、他的妻子及母亲发出财产限制令。许智峰当时批评说,“港共政权”以经济手段威吓异己,株连其从未参与政治的妻子和母亲。
杨颖宇:港版国安法需要监管当权者的海外资产
身处英国的香港独立历史学者杨颖宇对美国之音说,事件显示《香港国安法》或者需要认真检讨,监管当权者的海外资产。
他说:“一群向北京效忠、向香港表示支持国安法的香港高官,以及完善了的立法会议员,竟然被发现在外国拥有物业,表面上看当然反映他们十分虚伪,但更重要的是这些行为其实是有国安隐忧:当中国或者香港同这些国家发生矛盾时,这些人会紧张中国和香港多一点,还是他们的海外物业多一点?如果这个隐忧真的存在,那么很明显《国安法》就是对掌权者监管不力,如果《国安法》不进行认真检讨的话,那就表示他们只是打击异己的工具,而不能够全方位保障到国家安全。”
伦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