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周二出面安抚公众,称被外界批评为摧毁香港“一国两制”的“港版国安法”在香港施行后,香港的司法独立不会因特首有权任命法官审理国安案件而改变。
林郑月娥周二在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记者对上周六公布的“港版国安法”草案要点有关法官任命问题进行解释。
她说,她对每一位法官都高度信任,国安法实施后,特首会在各级法院指定法官名单,再由司法机构负责安排法官审理具体的国安案件。她强调,这样做,“不会影响司法独立”。
草案规定,港府将增设“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并由特首担任该委员会的主席。草案还赋予特首挑选和任命此类案件法官的权力。
这个规定引起香港舆论的极大关注和不安。法律界人士认为,此举将打破香港长期以来由资深法官选派法官审理案件的传统。外籍法官的存在也将有可能因此而受到威胁。外籍法官的存在对国际投资者来说就意味着公平和独立。
林郑月娥说,行政长官不只是行政机关首长,也是特区首长,基本法写得很清楚。
她说,各级法官的任命都是行政长官按照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做出的。这一点不会变。至于审理国安案件的法官,也是来自这些程序的法官,“不是在街上随便找个人”就行。
林郑月娥表示,自己对这么多的法官并不了解,不可能想任命谁就任命谁。至于具体案件的法官安排,则完全是司法机构的事情。她本人并不干预。
林郑月娥发表这番评论的当天,香港明报发表了香港终审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国能的文章。文章指出,香港特首有权指定若干法官审理涉及国安案件,这会损及司法独立。
行政不能干预司法
李国能是香港主权移交后首任终审法院的首席法官,在香港社会拥有很高的声誉。
李国能强调,要确保司法独立就应该做到两点。一是行政长官委任法官要坚持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推荐的制度,要坚持法官的司法和专业才能标准。二是要保证司法机关不受行政机关的干预,司法机关要坚持独立审理案件。
李国能表示,特首欠缺挑选法官所需的经验和专长,而且身为即将在港成立的“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特首不适合独自挑选指定法官。
林郑月娥称,她对李国能法官十分尊重,但她表示,作为行政首长,任命法官是她的一项职责,但在任命法官的时候,她必定会征询首席法官的意见。
根据“港版国安法”草案,北京将在香港设立具有执法功能的“驻港国安公署”,而且还要港府成立一个“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处理国家安全问题,同时还赋予香港特首任命审理国安案件法官的权力。这些举措超过了公众对北京干预香港事务程度的预期,引起了广泛的不安。西方国家几乎一致公开表态,要求中国当局重新考虑在香港推行国安法的计划。
北京推法手段诡异
北京这次处理“港版国安法”的手法有些诡异。上周六虽然公布了草案要点,但外界并没有看到草案的完整文本。李国能在文汇报上刊登的文章中就抱怨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港区国安法)草案至今仍未公布,实属不幸。也有报道说,林郑月娥向中央有关部门索要草案正本也遭到婉拒。
中共正在加速推动“港版国安法”的立法工作。有分析表示,人大常委会上周在第19次会议上审议了草案要点,并计划在月底前举行第20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这项立法,在这样短的时间内连续举行两次常委会实属罕见。北京的意图显然是希望赶在7月1日香港回归中国23年纪念日让这项立法生效。
观察人士表示,北京之所以如此急迫,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就是确保这项立法能够在今年9月6日香港立法会选举之前生效,让中共有足够的时间“依法”把泛民议员候选人排除在选举之外,实现建制派在立法会中的绝对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