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喉舌媒体新华社公布的“港版国安法”草案主要内容显示,中国将设立一个驻港国家安全公署,调查和起诉被认为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并规定由香港特首指定的法官处理与国安有关的案件。
一连3天在北京召开的中国人大常委会周六闭幕。会议中审议了备受关注的“港版国安法”。草案内容规定在港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在“特定情况下”对香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进行管辖,包括执法。
草案还明列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由特首担任主席,设有国家安全事务顾问,由中央指派,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监督和问责。审判权方面则由特首从现任或前任的裁判官及法官当中,指定审理案件的人选。
中共强推“港版国安法”进一步激化外界对中共当局继续加紧钳制香港自由、摧毁“一国两制”的担忧。
据港台报道,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表示,“港区国安法”草案是将内地专制的国安执法体制与意念,强加在香港的自由价值体制,彻底否定一国两制,以及法治和司法独立。
草案规定,香港本地法律与“港版国安法”如有不一致,则适用“港版国安法”的规定,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本身为律师的涂谨申认为,这种规定的直接效果是国安法凌驾国际人权公约保障,使香港人或身处香港的外国人,失去人权保障。
据报,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星期六回到香港时,有媒体问到特首根据什么准则指定法官,她回答表示,这次人大会议没有谈到选择法官的相关细节,但是考虑到案件本身的安全及敏感问题,法官的资历,能力以及经验、回避等议题。
谭惠珠对港媒表示,目前还没有就草案进行表决,相信会再有会议进行表决。谭惠珠还提到,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香港及中国的法律,这个公署的职能与中联办不同。公署的地位等细节需要等草案出台才能明确知道。
香港特区唯一的人大常委谭耀宗在会议闭幕后对港台表示,这次人大会议议程只是初审“港版国安法”的草案,是否会在本月底再加开会议来审议,他还没有收到通知。
不过,新华社报导,第13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63次委员长会议20日下午举行并决定,13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将于28至30日在北京举行。
虽然公布议程仍然不见“港版国安法”,但依照前例,这不代表不会审议或表决“港版国安法”。有分析认为,“港版国安法”可能将在月底的会议中表决通过。
尽管新华社19日在报道中说,香港法律界人士表示从香港的形势看,推进香港国安立法对维护香港长久治安有较强的必要性,但是近年转向亲中的香港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大律师星期天在参加媒体节目时表示,中央驻港国安机构对特定情形的管辖,不应该包括执法以及审讯,以免冲击“基本法”。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则批评说,由特首指定法官的做法破坏香港的司法独立,也让中央可以干预由谁来审理国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