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连接中国的广深港高铁香港段今年9月底通车,香港政府6月底正式将争议不断的西九高铁站《一地两检条例》刊宪成为法例,受到多名人士,包括两名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及梁颂恒入禀司法覆核,认为一地两检条例违宪。
高等法院星期四就多宗司法覆核颁下判词,认为一地两检条例合宪,驳回所有司法覆核。梁国雄认为,判决是香港法治进一步倒退,表明会上诉。一地两检关注组召集人陈淑庄对判决表示失望,认为输的是《基本法》对香港人法律上的保障。
香港法律界与民主派质疑一地两检违宪
由建制派议员主导的立法会,今年6月14日晚在一片争议声中,三读通过香港政府提出的《广深港高铁一地两检条例草案》,将西九龙高铁站地库超过10万平方米的范围,划为中国口岸区,全面实施中国法律。
香港政府去年7月底公布西九一地两检方案之后,一直受到法律界以及民主派的质疑,主要是认为方案违反《基本法》有关中国全国性法律不会在香港实施的条文,亦担心先例一开会令一国两制崩溃,影响香港的国际地位。
香港政府6月22日正式将西九《一地两检条例》刊宪成为法例,相继受到5名人士,包括两名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梁颂恒、社工吕智恒、有“长洲覆核王”称号的退休人士郭卓坚,以及新民主同盟成员古俊轩,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认为一地两检条例违宪,要求法院颁布条例无效。由于古俊轩在开审后退出诉讼,同案变为4宗司法覆核。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星期四(12月13日)就4宗司法覆核颁下判词,认为一地两检条例合宪,并无违反《基本法》,驳回所有司法覆核,裁定所有申请人败诉。
主审法官指人大常委有权颁发“决定”监督《基本法》
判词表示,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透过颁发“决定”监督《基本法》;如果单单只为方便,不足以将违反《基本法》的安排合理化;不过,撇开是否合法合宪的争议,要决定一地两检安排是否被《基本法》所禁止,一地两检有利于香港整体利益这个事实,亦应纳入考虑之列。
判词重申,在法官的位置而言,作为原审,难以讨论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在香港法律地位的效力问题,但法官引用“梁丽帼诉政务司司长”一案,该案主审法官认为,香港法院无权裁定中国人大的“831决定”,因此香港法院并无司法管辖权,认为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不适用于香港法律。
不过,法官周家明在判词的最后部分表示,他自己的裁决并不是指,在香港划出一部分地区执行中国法律,可以在香港特区内其他地方重复运作。法官重申,一地两检的安排合宪,是因为有史无前例的口岸工程,而每一项安排的法律性,需要就其事实及影响作出裁定。
梁国雄:中国释法进入新阶段
申请人之一、社民连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在法庭外接受传媒访问表示,法官承认一地两检的司法覆核“有可争拗”之处,但最后法官认为所有申请人都”拗输”了,主要原因是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有释法的效力,所以一定要参考。
梁国雄表示,判词承认今次一地两检的安排的确有争议,将香港的司法管核权给了中国,但法官只是表示“可一不可再”,不能常常这样做。梁国雄又认为,法官的判词令解释《基本法》又进入一个新阶段。
梁国雄说:“以前(中国)人大释法,好像DQ我(取消议员资格)都是讲明释第104条(基本法),现在人大就是说总之符合(基本法),所以如果我们的法院是要去揣摩人大常委释法,即使这个释法是不合符中国宪法、不合符《基本法》,很笼统的,我们法院的法官、周家明法官就好像‘掌柜’那样。”
香港民主派考虑上诉终审法院
梁国雄形容,本案的法官周家明好像中药店的“掌柜”那样,而中国人大的决定就像中医师“龙飞凤舞”的处方,周家明将一般香港人看不明白的“人大处方”,帮香港人“执药”,并解释这服药不会错,因为医师不会错。梁国雄认为,本案令香港的法治进一步后退。
梁国雄说:“我觉得法治是进一步后退,因为以前的人大释法是释一条法、讲到明,是要清清楚楚讲,现在就释‘一堆法’,就说总言之是合符《基本法》,如果我们的法院等而下之要去揣摩人大常委这一班、我们都不知道他们住哪里,是甚么人的人去做的决定的时候,那么香港的法治就像我刚刚说的那样,好像水、你喜欢装入樽就是樽,你喜欢装入碗就是碗。”
梁国雄表明一定会上诉,他亦希望香港的司法界拿出尊严,去解释今次的案件。
他说:“我们不是怕输,我们是要公道。如果香港的法官能够在普通法的世界里面,解释到这件事情,即是一个行政机关是可以随时去解释法律,解释《基本法》之后,即使是不知道说甚么都会解释到的,香港的法院是要用揣摩上意的方法去令到人大常委的东西变成‘圣旨’,我觉得这个不是法治。”
陈淑庄: 判决破坏基本法对香港人的法律保障
一地两检关注组召集人、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陈淑庄对判决表示失望,认为输的是《基本法》对香港人法律上的保障。
她说:“其实判决无论赢输,到最后都是《基本法》对我们的保障都会有影响,为何我会这样说呢?如果今次你见到(申请人)输了,但就算申请人赢了,政府都很可能会去释法,去寻求(中国)人大常委再次就着香港的事务去释法,这件事亦是对香港法治上最大的破坏。所以无论赢输,其实对我们香港来说这个《基本法》的保障都是输了。”
陈淑庄表示,法官在判词有一个最重要的逻辑,就是因为《基本法》里面没有指明一地两检是违法、不可以做,所以就可以做,她担心根据这个逻辑会变成很多事情都可以在香港做,因为一本《基本法》是无可能包括所有香港在《基本法》订立之后,所有的状况。
陈淑庄表示,法官试图在判词上解释,不会令到一地两检在香港其他地方发生,因为要看个别个案而定,但是她担心坏的先例一开,日后有更多类似情况发生,只要发生《基本法》没有列明的情况,都可以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再要求香港落实。
陈淑庄说:“因为今次其实法官在判词里面有交待,可以令到过程更快、更方便,都是他一个考虑之列,都是一个考虑的因素,这件事我相信如果可以令到大家过关更快捷的,都会是一个考虑的理由的话,我相信以后很多关口都可能会实施更快捷的安排。”
陈淑庄表示,《基本法》第158条提及的中国人大释法,是本身有一条法律,再去寻求中国人大释法,但是今次实施一地两检的安排是反过来,是未有一地两检草案之前,已经先找中国全国人大常委“释定法”,影响法庭决定,甚至可以指挥香港的立法会,就人大常委的决定去订立法例,对香港的两大基石,即是司法制度及立法机关都影响深远,她希望国际社会关注。
陈淑庄说:“最重要的就是《基本法》对我们的保障很可能已经会愈来愈褪色,但是我希望无论是香港人以及国际社会,要继续关注香港每一项的措施,特别是就着一国两制是否能够成功在香港落实,这个希望大家会继续关注。”
梁颂恒:判决影响外国对“一国两制”的观感
申请人之一、“青年新政”召集人梁颂恒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判词的逻辑相当粗疏,包括《基本法》无提及不可以设立中国口岸区;《基本法》不可以只是看字面意思,条文只是想落实一国两制,法官认为设立中国口岸区不会破坏一国两制;1990年订立《基本法》时都没有想过会设立中国口岸区,因此法官认为不可以将《基本法》的条文看得“太死”。
梁颂恒表示,质疑判词认为《基本法》无讲过不可以做的事,是否就是可以做呢?
梁颂恒说:“我举一个比喻,《基本法》无讲过不可以搞独立公投,法庭是不是说我可以搞独立公投呢?我想法庭不会是这个意思,你见到这个逻辑的粗疏的位置就是在这里。它也不能完全讲明(中国)内地口岸区而已,但里面的执法权力、受甚么法例去监管以及保护,这些概念就从中拉走。因为《基本法》的条文就是针对这些东西,即是(中国)内地部门、政府机关是不可以在香港做任何执法等等。”
梁颂恒表示,目前香港在国际上仍然有独特的地位,例如享有有别于中国的独立关税区的待遇,他认为如果按照本案的判词的逻辑,有朝一日香港或者中国政府可以宣布整个香港都变成中国口岸区,因为《基本法》无讲过不可以,他认为对国际社会如何看一国两制的落实是一个很大的打击。
他说:“判词当然是英文版,去到一些其他(国家)的政府去看,我想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即是对一国两制是一个很大的打击,我亦看不到为何国际社会要对我们的法制有信心。”
梁颂恒表示,还未跟法律团队讨论是否上诉,如果律师团队愿意,他表示“奉陪到底”。对于法官判决他需要支付答辩人之一立法会主席梁君彦的讼费,梁颂恒表示,输了官司就要承担讼费,在他提出诉讼时已经计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