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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21:29 2024年11月27日 星期三

香港前学生领袖黄之锋再遭判监 要将中共牢底坐穿?


资料照: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在荔枝角收押所内。(2020年12月3日)
资料照: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在荔枝角收押所内。(2020年12月3日)

香港近年最知名的民主活动人士之一的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因在脸书上转发2019年11月在西湾河向一示威者开枪警察及其家人的资料,被指违反“起底禁制令”及匿名令,被控藐视法庭,星期一(4月17日)被判处三个月监禁。

港府律政司指黄之锋2020年8月16日在脸书转载一网站帖文,内文公开开枪警员及其家人的照片和有关他们的个人资料的一个链接。黄之锋的帖文获4000多人回应。在有传媒报道此举涉嫌违反禁制令后,帖文第二天被删除。

据香港明报报道,律政司控方称,虽然法庭早前关注控方延误检控,但即使案件有延误,也不影响黄之锋的求情,并没有造成不公。黄之锋的律师求情说,黄之锋较早阶段承认有关法律责任,涉案帖文在发布后两日内已被移除。他对涉案警员及其家人表示歉意。

路透社报道说,一位法庭旁听者说,黄之锋周一在法庭上没有发言。法官也没有立即颁布判词及判刑理由。

现年26岁的黄之锋在2014年争取真普选的长达79天的占领运动中成为主要的学生领袖之一。当时15岁的他被誉为这次被外界称为“雨伞革命”的“示威者的面孔”。示威者当时因大量使用雨伞保护自己免受警察的辣椒喷剂之苦,外界将这次大规模抗争占领运动称为“雨伞革命”。黄之锋因在这次和平理性非暴力抗争中的角色,2018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提名。

后来,黄之锋也成为在国际上为香港民主运动争取支持的主要香港活动人士之一,与来自美国、欧洲和其他地区的政界人士会晤和游说,因此成为北京的“眼中钉”,被北京和亲中阵营称为境外势力的“黑手”之一。

近年,黄之锋遭当局以“非法集会”和其他罪名三次起诉并被在国安法下日渐失去司法独立的香港法官定罪。去年,他才服满总共约两年的刑期。

此外,黄之锋还是香港民主派47人因参与立法会选举民主派初选而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被告之一,面临最高刑期终身监禁的可能性。

香港民主派2020年7月11至12日,即北京颁布港版国安法不到半个月后举行非官方的立法会35+初选,选出代表参加同年9月6日的立法会选举,争取立法会大多数控制权。当时有超过60万名选民参与初选投票。

时任特首林郑月娥同年7月31日以新冠病毒疫情为由,引用《紧急法》推迟选举。到了2021年1月,参与初选的民主派人士被香港警方国安处人员大搜捕。

北京为彻底摧毁香港民主派,指控47人“串谋颠覆国家政权”,被告涵盖了香港民主派从最激进到最温和的政治光谱,包括前香港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多名前立法会议员如毛孟静、林卓廷、区诺轩、杨岳桥、梁国雄等,以及年轻社运活动人士如黄之锋、岑敖晖等。

此案是中共2020年6月30日在香港强行推动“港版国安法”后规模最大的一次检控,大部分人两年来在未审未判的情况下一直被扣押。该案拖到今年2月6日才正式开审,预计审期90天。

西方国家斥责“港版国安法”称为当局打压反对声音的工具。中共和香港当局则辩称在香港2019年经历长达半年的反送中抗争动荡之后,国安法给香港带来了稳定。

“港版国安法”无限扩大香港警察的搜查和拘捕权力,对包括颠覆、恐怖主义、与外国势力勾结和分裂等行为及言论做出严厉惩处,包括终身监禁,甚至连曾叫遍香港的“反对一党专制”、“没有暴徒只有暴政”、“光复香港、时代革命”这类的口号都被认定是“煽动”行为而被定罪。

“港版国安法”彻底摧毁了中英联合声明及香港基本法保障的所谓“一国两制”框架,令香港失去原有的“高度自治”。

自“港版国安法”生效后,至少50多个民间团体和组织被迫关闭,目前仍坚持活动的政党和团体仅有民主党、社民连、民协、将军澳民生关注组及人民力量。包括前民主派主要政党的公民党也被迫远离政治,转型在共享空间分享社会议题。

另外,自“港版国安法”强推以来,香港当局镇压了曾经充满活力的公民社会,严厉限制了言论自由和抗议活动。240多人,包括主要的民主活动人士和反对派政治人物被以“危害国家安全”逮捕、监禁,还有许多人被迫逃离香港流亡。

此外,包括苹果日报、立场新闻等亲民主的媒体因被政府冻结资金无法运作而被迫停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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