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将一名只因高喊“港独”口号的示威者判处5年9个月有期徒刑,并在判词中公开警告跟随他人号召的后果。这一判决显示,这个曾经被视为言论自由天堂的香港正在迅速向中国大陆看齐并大步迈向专制。
人称“第二代美国队长”、现年31岁的马俊文,被指去年8月15日到11月22日期间,多次在香港商场及警署外高喊香港独立口号,上个月被区域法院法官裁定“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罪名成立。
星期四(2021年11月11日),法院将马俊文重判5年9个月徒刑。法官在判词中说,此案属国安法第21条中所指情节严重类别,指当事人曾作为被煽动者去参与政治活动,但变本加厉自己成为煽动者。法官还在判词中公然警告说,如果紧贴政治任务的号召和吹嘘,其他被煽动者可能成为下一个马俊文。
辩护律师当天在法庭陈情时说,当事人只是喊喊口号,而且大多只是独自一人行动,并无组织他人参与,不属于国安法中所描述的情节较严重的情况,因此他的刑期不应属于“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类别。但是法官未采纳辩方意见。
中共政权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6月30日通过香港国安法,其中煽动、教唆他人实施分裂国家罪情节严重的可处5至10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马俊文是香港首位纯粹因为高喊或展示口号而被控违反“港版国安法”而遭定罪和判刑的人士。
他高喊的口号包括香港几十万人曾喊出的“光复香港,时代革命”。
观察人士们说,对马俊文的起诉和判刑标志着一个法律风向标和转折点,因为他的罪行并不涉及暴力行为,而是纯粹涉及他喊的口号。
同样在星期四,香港法庭针对去年六四集会的案件听取了控辩双方的结案陈词。警方去年以新冠疫情严峻为由,31年来首次不批准支联会在维园举办六四烛光集会。多名民主派人士当晚仍按照传统进入维园,燃点烛光悼念六四死难者,事后一些人被警方控以涉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名。被告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前支连会副主席幸彤及初选47案被还柙的何桂蓝拒绝认罪,
黎智英的辩护律师说,当时仍是疫情初期,连麻将馆都准许营业,但当晚在公园参加六四集会的人带上口罩分开而坐,法庭应该酌情办案。
控方表示,多名被告有预谋聚集,并煽动公众参与,法官需依法判罪。
法庭预计会在星期五继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