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日报》创办人黎智英的案件在新一年继续审讯,控方开始提到案情细节,涉及外国人的指控很快就被他们驳斥为荒谬。
多名在黎智英的《香港国安法》“勾结外国势力”案件审讯中,被指与他有联络或合作的外国人,都公开批评相关指控。
黎智英的案件星期二在香港法院继续审理,由控方作开案陈词,指黎智英拥有广阔的国际人际网络,提及多名与黎智英有联络或合作的外国政商界人士,包括黎智英的私人助理马克西蒙(Mark Simon)、英国金融及人权活动家布劳德(Bill Browder)、前日本众议院议员菅野志樱里等等。
“黎智英与工作完全无关”
有被点名“对华政策跨国议会联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行政总裁裴伦德(Luke de Pulford)在社交平台X发表短片回应,指香港控方希望将黎智英描绘成整个香港民主运动的幕后黑手,但这是荒谬的。
他说:“他们想说,黎智英在幕后操纵海外的同谋去帮助他。事实是,如果我或其他人有帮助黎智英在香港推动民主,对我会是一个荣耀,但这是完全虚构的。黎智英与我的香港工作完全无关。但黎智英的案件不关心事实,而是北京的论述,他们希望人们相信,香港的年轻人是被操控,只有如黎智英的犯罪主脑的影响力,才可以解释人们对习近平对香港的极权管治的反抗。”
裴伦德呼吁英国政府制裁香港特首李家超,以及持有英籍、打压和平抗争者的香港警察,中断与香港及中国警方的合作,又呼吁普通法的法官不应再在香港终审法院内任职。
“《国安法》追溯生效前事件”
同样被香港控方列为同谋的英国人权组织“香港监察”(Hong Kong Watch)行政总裁罗杰斯(Benedict Rogers)指出,香港当局的指控表明黎智英案是“做骚公审”,与真正的国家安全完全无关。
他在声明中说:“黎智英被指控的'罪行'是与包括我在内的外国政要和活动人士交谈,并从事新闻工作。身为香港一家主要报纸的出版人,这应当视为完全正常的合法活动。再者,大部分活动早于《国安法》实施前发生,意味着该法具追溯力,而香港政府于2020年7月1日强推该法时曾保证不会发生这种情况。”
罗杰斯又说:“黎智英案显示,香港基本自由和法治所受到的破坏既剧烈又广泛。我们继续声援黎智英,以及所有被点名为共犯和被指牵涉此案的人。我们呼吁国际社会继续密切关注案件,敦促香港政府撤销指控,并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黎智英,以防进一步严重误判。”
“交谈即犯罪说法可笑”
另一位被点名的人是美国驻香港前总领事郭明瀚(James Cunningham),他是“香港自由委员会基金会”(The Committee for Freedom in Hong Kong Foundation)的主席。他批评案件是“假审讯”,是对正义的嘲弄,又指在《香港国安法》下,香港的《基本法》一如保障香港自由和生活方式的《中英联合声明》,在人们的眼前被抹去。
郭明瀚在声明中说:“黎智英是一位非常成功的商人和传媒人,在世界各地拥有众多人脉。 他是香港的成功典范。他和我一样,都是自由、人权、法治和和平抗议的倡导者。他与政治人物、商界领袖、国际媒体和活动家、以及身为前外交官的本人交谈是犯罪的说法,真是可笑之极。”
他又说:“我和其他所谓‘共谋’一样,支持黎智英以及所有在香港被中共盯上的人。英国和美国政府,以及所有主张自由和正义的人,必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大声地谴责这场闹剧,并要求释放黎智英并结束对香港自由的镇压。”
“控罪可悲地薄弱”
目前在英国流亡的香港社运人士“揽炒巴”刘祖迪亦有被控方指为共谋。他在X上回应指,他和他的组织“揽炒团队”(Hong Kong Liberty)强烈谴责这宗“捏造指控”的案件,要求立即释放各被告。
刘祖迪说:“为了策划政治清洗,司法系统被武装起来,迫害和监禁一个 76岁的民主派。黎智英并没有参与我的任何人权和民主倡议工作。”
黎智英的国际律师团队成员普莱斯(Jonathan Price)指,针对黎智英的控罪是“可悲地薄弱”,这场“做骚公审”应该终结,并立即释放黎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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