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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17:19 2024年12月28日 星期六

中国拟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提振信心,产学界:关键在执行,否则沦为“安慰剂”


中国江苏省连云港灌云县午夜魅力制衣厂创办人雷丛瑞在用无人机拍照他和他的仓库。(2024年11月25日)
中国江苏省连云港灌云县午夜魅力制衣厂创办人雷丛瑞在用无人机拍照他和他的仓库。(2024年11月25日)

中国人大常委会本周完成《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的分组审议,并对这部“提振发展信心”、保障民企的专法,达成“尽早出台”的共识。不过,不少企业主在历经上一轮的监管风暴和近期的经济滑坡后,对这部新法的关注和期望似乎不高。部分产学界人士表示,新法立意良善,但关键在落地执行,未来地方政府若落实不到位,新法就算出台,也恐流为“安慰剂”。

值此民企信心跌落谷底之际,中国拟出台第一部专法,来提振发展信心,但企业主的期望却似乎偏低,因为三年来的监管整改风暴和近年的经济滑坡,已让不少民企的经营压力大增、投资信心大跌。

企业主对专法的反应两极

位于浙江义乌的不锈钢家用制品业者Kimmy Hu告诉美国之音,她一年来的“出口销售腰斩、海外帐款也催收难”,已让她相当头大,根本无暇关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进度,也不清楚这样一部专法能对民营经济有多大的扶持力度。

位于台北的工业总会大陆处处长黄健群也告诉美国之音,在华台商的普遍反应是“乐观其成”,但他们认为“真正有用、落实个两条就够了”,因为法令太多,全心投入市场竞争的企业主也“没空理”。

不过,此草案于10月征求公众意见时,一度收到上千则意见,可见仍有一定的关注度。

位于北京的电商分析师、海豚智库创始人李成东就告诉美国之音,相较于三年前出台打击民企资本和创新的政策,如严打无序竞争、投资黑白名单或限制上市等,中央若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只要是正面的,对民企信心回归“肯定有利”。

究竟《民营经济促进法》涉及哪些面向?可能成效如何?又有哪些不足之处呢?

专法代表“国进民退”转向?

中国人大常委会于12月21-25日召开会议,据中国司法部长贺荣在会上的介绍,此法草案共九章78条,旨在从六大面向扶持民企,包括保障公平竞争、改善投融资环境、注重规范引导及加强权益保护等。

未来新法出台后,民企除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可平等进入”外,也有法源可以禁止各地政府为扩充财库,对企业主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或“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民事)纠纷”,甚至“规范异地执法行为”。

换言之,部分地方政府近来因财政吃紧、传出搜刮民脂民膏的“创收型执法”,包括以罚代管,对民企乱查税或查封资产的恶行,甚至派出公安进行俗称“远洋捕捞”的跨省执法,都或将因此法的出台而被究责。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联席所长杨瑞龙11月曾形容,中共中央自去年7月密集出台鼓励民营经济的文件,包括国务院的“31条”措施、国发委等八部门的“28条”举措、乃至即将出台的这部新法,都是在建构“国民共进”的新格局。

大成企业研究院11月于北京举办企业首脑沙龙会,并向出席的70多位企业家发放问卷调查,其中56位参与评价的企业家中,有31人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内容“未达到预期,需要较大修改”,占比达55.4%,其余25人则认为草案内容基本达到预期。

部分产学界人士也不乏质疑声浪,更针对立法内容的不足处,提出了多项建议。

挑战:落地执行与罚则缺失

针对此部专法面临的主要挑战,各界的普遍共识是“落地执行”。

台商商会代表的黄健群说,这部专法目前的“宣誓性意义比较大,但执行还有待观察”,就算全国人大明年3月如期通过,还待国务院出台更多施行细节才能见真章,但更关键的是未来地方政府如何诠释和执行,因此,真正出现成效可能是好几年后的事。

黄健群说:“中央、地方的博奕一直都存在,就是中央的法规落实到地方(时),地方(政府)根据地方利益会向它个人(别)的利益倾斜。”

他举例,民企若与地方政府所投资的企业产生民事纠纷时,地方政府过去在执法和裁罚上,多偏袒央企或国企,这部专法未来如何规范,企业界非常关心,但也担心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如中央力推的绿色环保法,地方为了税收,根本消极执法,只要求中央来检查的那一天停工,检查完,各地工厂继续违法开工。

黄健群还说,就其了解,中共中央为宏观调控各省市的产业发展,未来或将通过此部专法,收回对部分产业的补贴权利,不再放任地方在招商引资上的“过度承诺和重复投资”,好处是未来产业在全国的布局将相对有序,但地方未来如何因应恐有待观察。

大成企业研究院副院长陈永杰曾于11月底的宏观经济热点问题研讨会上指出,部分企业家反映,此部专法应增设具体条款以保障民企的权益,若新法对侵权行为无明确的限制和罚则,恐沦为“安慰剂”、也无威慑力。

陈永杰还说,部分企业家呼吁落实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关于“疑罪从无”的要求,坚决避免“疑有逼供”以及类似“远洋捕捞”的不当执法行为。

北京电商专家李成东也说,这部专法要明确“私人财产不可侵犯”的法治精神,也要针对部分地方政府为弥补财政缺口所采取的如“远洋捕捞”的侵权行为,出台具体罚则,不能只靠媒体喊话。

李成东说:“对于这些违规操作的地方(政府),你没有处罚,就是纵容,这个我觉得也是很重要的,你(中央政府)如果只是靠媒体发声,我认为,(威慑力)相对来讲是有限的。”

民企的痛点:地方债与执法困局

除了不当执法,地方政府债台高筑是另一个更大的问题,也恐非一部专法就能解决。

李成东说,不少民企和央国企合作后,只要遭欠款短短几万元人民币,可能就被压垮了,一旦民企倒闭解散,后续的究责赔偿处置旷日持久,更何况地方政府也不一定有财力赔偿。

黄健群也说,中共中央已多次宣誓,呼吁地方政府尽速支付拖欠民企的款项,但地方政府若摆明赖帐,他说,他查阅过相关政策法规后发现,除了人事整顿,都看不出可行的惩处或解决方法,但对企业来说,就算地方首长遭开除,对恢复企业营运,恐无济于事,因此,他说,未来这部专法或施行细则就算增设具体罚则,对企业又能增加多少保障,仍很难说,尤其企业一旦倒闭、商誉受损或人事全非后,也非金钱所能补偿的。

专家建议:行动胜过法律

中国政府期待这部专法能起到提振民企信心的作用,但中国金融学者贺江兵认为,“印文凭无法扫盲”。

他说,中国法律不如政策、政策又不如行动,因此,他呼吁中国政府以实际行动证明对民企的支持,其中最有效的作法是,释放正在服刑的前河北省大午农牧集团创办人孙大午。

贺江兵告诉美国之音:“比如说孙大午……你把他放了,比一百个法律都管用。他是个标志性人物,如同改革开放时的年广久、傻子瓜子(品牌创始人)。你把人(孙大午)放了,把人家的财产还给人家,这样可能企业家才能稳住信心。

孙大午白手起家,但事业经营三旬有成,身价曾高达50亿人民币,也享有“良心企业家”的美名,不过,他因支持宪政民主、广交自由派知识分子和敢言性格惹祸,两度获刑,包括于2021年遭河北高碑店市人民法院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等诸多罪名,判处他有期徒刑18年。大午集团2022年也遭法院以6.8亿人民币的低价拍卖出去。

贺江兵说,中共前领导人邓小平于80-90年代三度给予年广九支持,就是担心动辄关押民营企业家会破坏改革开放的形象,因此,他说,一纸法律抵不上一个行动,“老邓示范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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