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家法院星期一(9月25日)裁定,香港记者协会主席陈朗升在去年一次采访现场拒绝向警方出示身份证所涉“阻差办公”罪成,并判他入狱五日。此举加剧了人们对香港在国安法下已经失去昔日新闻和言论自由的担忧。
身兼香港记协主席的陈朗升也是香港网络媒体C频道(Channel C)的副采访主任。他去年九月前往旺角准备采访元朗郎屏村业主大会时因为拒绝向一位便衣警员出示身份证,而被警方以涉嫌妨碍警务人员执行公务的“阻差办公”罪名拘捕,随后被以500元港币(约合64美元)现金保释。
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星期一在对此案作裁决时,裁判官梁嘉琪表示,陈朗升当时已经站在警员面前,如果无意阻碍警员办公的话可以直接出示身份证,而且这样做并无任何困难。
针对陈朗升辩称当时担心个人资料外泄,裁判官梁嘉琪反驳说当时现场没有相关工具也无直播,所以这一担忧没有基础,也不接受其说法。梁嘉琪还指责陈朗升在已经确认警员身份后仍“肆无忌惮、不合情理”地不停发问,就是不肯出示身份证供警员查验,因此认定陈朗升蓄意为之,因此裁定陈朗升“阻差办公”罪名成立。
辩方代表大律师江美仪当庭呈上记协前主席刘慧卿以及圣公会大主教陈讴明的求情信,强调陈朗升曾获中大新闻奖,又义务担任记协主席,平时为人正直,对社会有贡献,况且本案属于单一事件,不会重犯。江美仪还指出,此案案情并不严重,没有造成伤害获逃跑,事前也没有预谋,事发时仅仅出于短时间内的即时反应,因此希望法庭量刑时考虑判处罚款获社会服务令。
裁判官梁嘉琪则在庭上指本案控罪性质严重,审讯后定罪被告未见悔意,因此不宜判处罚款获社会服务令。但她指出,受案例约束,本来应该以七天监禁为量刑起点,但是因为考虑到被告为传媒业工作的付出,因此酌情减刑至判他入监五日。
辩方当庭申请保释等候上诉获得裁判官批准,陈朗升以三万元港币现金获得保释,但是他保释期间不得离港,必须交出旅行证件,而且每周到田心警署登记报到。
现年42岁的陈朗升在法院开庭前向记者表示,他的心情其实很平静。
“无论结果如何,都不会是末日,”美联社引述陈朗升的话说。
香港曾经是全中国最有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的地方。但是1997年香港主权回归中国后,香港的自由却逐步遭到限制与侵蚀。2009年香港爆发大规模的“反送中”抗议示威之后,北京当局联合港府对香港的民主自由实施严厉的打压。香港在2020年6月底实施国安法之后,民主派几乎在一夜之间被迫逃亡或被一网打尽,《苹果日报》和《立场新闻》等深受港人欢迎的自由媒体被迫关门。
包括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在内的一些媒体高管或者已经被投入监狱,或者正在等待法院的审理与判决。
《大公报》等香港亲北京媒体公开指责香港记协及其主席陈朗升为反华“政治工具”。
曾经稳居亚洲新闻自由排名第一的香港在无国界记者组织最新的全球新闻自由排名中在180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140位。该组织认定,香港2020年实施国安法以来,新闻自由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挫败”。
不过北京和港府坚称香港在经历了2019年的大规模反政府示威和动荡之后,国安法帮助其恢复了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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