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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18:07 2024年11月27日 星期三

中国高法称将审慎复核吴英死刑


被判非法集资诈骗罪的吴英2009年4月16日出庭受审(资料照片)
被判非法集资诈骗罪的吴英2009年4月16日出庭受审(资料照片)

引发舆论广泛关注的浙江女商人吴英案已经进入中国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阶段。最高院发言人星期二(2月14日)表示会依法审慎复核这宗判决。分析认为,吴英或免一死。

据中国官媒报道,中国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14日首次在北京介绍了吴英集资诈骗案的进展。

新华社当天的报道说,孙军工表示,该案在一审、二审期间受到媒体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日前最高院已经依法受理了浙江省高级法院报送复核死刑的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案。

*最高法院就吴英死刑作罕有复核表述*

这位发言人说,由于这宗发生在资金流通领域的案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案情比较复杂,因此最高院“在复核审理过程中将依照法定程序,认真核实犯罪事实和证据,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审慎处理好本案。”

浙江省高级法院1月18日以集资诈骗罪二审判处吴英死刑后,在中国法律界、学界、商界,乃至普通民众中掀起巨大反对声浪。

吴英案在微博上也是一个关注的热点话题。在最高院做出上述说明之前,上个周末微博上已经有传言说,官方媒体已经得到“吹风消息”说,最高院死刑复核单位,已经对吴英死刑复核做出初步“认同性一致意见”,也就是驳回对吴英的死刑判决。官方没有证实上述传言。

*莫少平:赞同最高法作法*

北京知名律师莫少平说,最高法院就吴英死刑复核做出上述说明是比较罕见的。他认为最高法院可能是在强大的公众关注压力下做出这番表述的。

莫少平说:“这个当然从我个人角度来讲,从法律角度来讲,对最高法院的这个表态当然是持赞同态度的。就是应该肯定(它)对社会关注程度这么高的一个案件,强调一定要审慎地来进行死刑复核。”

一直关注该案进展的天则经济研究所理事长、经济学家茅于轼在对美国之音谈及最高院上述说明时也对吴英改判感到乐观。

他说:“这句话虽然没有说明白,我听这个意思是它有可能会改判,要求重判。这个可能性非常大。”

*舆论:“慎用死刑、改革金融秩序”*

茅于轼主持的天则经济研究所2月7日曾主办了一场有法律界和企业界精英出席的有关吴英案的研讨会。与会者向政府发出了“慎用死刑、改革金融秩序”的呼吁。

现年30岁的吴英以“非法集资”罪名于2007年被捕。吴英所在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法院2009年认定她在2005年到2007年间向社会非法集资7亿多元人民币,构成严重的集资诈骗罪,判处她死刑。

虽然吴英在押期间曾检举多名政府官员受贿以求减刑,但在二审中浙江省高级法院仍然维持下级法院的死刑判决。

经济学家茅于轼认为,吴英案件的本身就有问题:其中包括案外案,所以判她死刑是非常值得怀疑的。

他说:“案外的案就是,为什么她这个没有背景的年轻女孩能集那么多钱?如果没有各方面的故意的支持,她是不可能成功的。现在要把她杀了,就叫人起怀疑了。”

*茅于轼:吴英案的案内案和案外案*

至于案内问题,茅于轼认为,吴英背的几个罪名都不成立,值得怀疑。

吴英一案也引发有关中国民间集资问题的讨论。由于大量私有企业难以从国有银行垄断的中国金融系统中借到钱,因而催生出发展迅速的民间集资和地下金融业。在私有经济相对发达的浙江,民间集资也一直很活跃。

但是,政府在对民间集资缺乏规范的情况下提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罪名,引发法律界和商界的怀疑。

*“集资诈骗”罪名是“恶法”*

北京维权律师莫少平认为,这种“集资诈骗”的罪名本身就是一个恶法,是一种“特权”。

他说:“你民间无论通过什么方式来集资,都是不认可。这个本身就是一种特权的反映。”

另一方面,莫少平指出,从法律角度讲,吴英在没有受害人的情况下被判死刑,也是值得商榷的。他对吴英一审、二审判死刑持反对意见。

各方无疑会密切关注最高法院对吴英的死刑复核结果。茅于轼和许多学者认为,吴英的死活不管是对中国的司法制度,或者对中国的金融秩序都有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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