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星期四通过两项加强美台关系的法案,要求美国政府遵守台湾关系法对台湾安全承诺、支持美国售台F-16C/D战机,并再次确认美国对台六项保证。
*外委会通过支持台法案*
美国国会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在一个审议听证会中,一致同意通过由主席罗斯雷提南(Ileana Ros-Lehtinen)提出的“2011年台湾政策法案”( H.R. 2918, Taiwan Policy Act of 2011) ,以及众议院拨款委员会外交事务小组主席,众议员格兰杰(Kay Granger)提出的“2011年台湾空军军力现代化法案”(H.R. 2992, Taiwan Airpower Modernization Act of 2011)。
台湾政策法案的内容,包括促请美国总统同意售台F-16C/D战机,支持美国将台湾纳入免签证计划、支持美台签署引渡协定、加强美台高层往来、放宽美台官员交往限制、支持台湾参与国际组织等,法案再次确认里根总统1982年对台湾的六项保证,仍然是美国对台政策的重要核心。
台湾空军军力现代化法案内容,主要以强化台湾空防能力为主,同样吁请美国总统售台66架台湾所需的F-16C/D战机,协助台湾加强自我防卫能力,以面对来自中国的军事威胁。
*主席:弃台论出现美须确认对台承诺*
外委会主席罗斯雷提南在听证会中表示,基于近来出现一些主张美国放弃台湾以安抚中国的言论,以及奥巴马政府不售台战机的短视决定,她认为有必要在此时提出这个法案,进一步强化并重新确认美台关系的重要。
罗斯雷提南说:“今天讨论和通过的法案,将协助确保台湾未来30年和之后的和平、繁荣与安全,同时也进一步加强美国和台湾人民之间的关系。”
*伯曼:中为放弃用武美许须供台战机*
民主党议员伯曼(Howard Berman)也在听证会中指出,奥巴马政府同意为台湾战机升级的决定,只是协助台湾加强自我防御的第一步,在中国至今仍未放弃对台用武的情况下,美国有必要提供台湾先进战机,让台湾有能力吓阻中国的武力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