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院
发言人办公室
2011年5月10日
新闻公报
2011年美中战略与经济对话
战略轨道会谈结果
(Outcomes of the Strategic Track)
2011年5月10日
在2011年5月9日至10日举行的第三轮美中战略与经济对话(Third Round of the U.S.-China Strategic and Economic Dialogue)框架下进行的战略轨道的对话中,双方讨论了主要的双边、地区性和全球性问题。双方积极评价了自胡锦涛主席2011年1月对美国进行国事访问以来美中关系取得的进展,重申了双方致力于落实2011年1月19日发表的《美中联合声明》(U.S.-China Joint Statement),并根据这一联合声明致力于培育和深化双边战略互信,共同为建立互相尊重和互利共赢的合作伙伴关系而努力。双方的讨论产生了48项具体成果。美国和中国:
一、促进高层交流
1.决定共同努力,为未来几个月的双边高层交流做周密的准备。两国元首期待着今年再次举行会晤。双方决定,即将举行的20国集团峰会(G20 Summit)、东亚峰会(East Asia Summit)和由美国主办的亚太经合组织(APEC)领导人会议为高层接触提供了进一步的机会。中国欢迎拜登副总统即将对中国的访问。美国欢迎习近平副主席随后来访。
二、双边对话与磋商
2.宣布在美中战略与经济对话中的战略轨道下建立美中战略安全对话(U.S.-China Strategic Security Dialogue),并在第三轮美中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在坦诚而富有建设性的气氛中举行了首轮美中战略安全对话。美方参加战略安全对话的成员包括副国务卿詹姆斯∙斯坦伯格(James Steinberg)、国防部副部长米歇尔∙弗卢努瓦(Michèle Flournoy)、参谋长联席会议副主席詹姆斯∙卡特赖特(James Cartwright)上将、助理国务卿科特•坎贝尔(Kurt Campbell)和美军太平洋司令部司令罗伯特∙威拉德(Robert Willard)上将。中方参加战略安全对话的成员包括外交部副部长张志军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马晓天。
3.体认到双方在亚太地区有着广泛的共同利益及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和繁荣的共同目标,并且决定设立美中亚太问题磋商会议(U.S.-China consultation on the Asia-Pacific)。双方计划在今年尽早举行首轮会议。
4.认识到美中两国民间关系的重要性及其在加强整个双边关系方面的作用,祝贺由克林顿国务卿和刘延东国务委员主持的美中人文交流高层磋商会议(U.S.-China High-Level Consultation on People-to-People Exchange)取得的成果,如“十万留学生计划”(100,000 Strong Initiative)和美中妇女领袖交流与对话计划(U.S.-China Women's Leadership Exchange and Dialogue),即妇女主导计划(Women-LEAD)。
5.注意到最近在中国结束的双边人权对话(Human Rights Dialogue),重申双方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继续就人权问题进行建设性双边对话的承诺,并宣布双方有意于明年在华盛顿举行下一轮人权对话。
6.决定于2011年6月在华盛顿举行下一轮法律专家对话(Legal Experts Dialogue)。
7.决定在下一轮战略与经济对话之前举行一次就下述问题进行的新一轮分别对话:政策规划、非洲、拉丁美洲、南亚和中亚,以及加强区域和国际问题的协调与合作。
8.决定今年举行第8次美中反恐磋商(U.S.-China Counterterrorism consultation)。
9.决定在下轮战略与经济对话之前举行下一轮安全对话(Security Dialogue)和非扩散对话(Nonproliferation Dialogue)。双方重申继续就重大国际安全和其他不扩散问题沟通与合作的意愿。
10.举行了富有成效的气候变化政策对话(Climate Changepolicy Dialogue)会议,决定开展建设性合作,确保全面、有效和持续地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包括执行在坎昆(Cancun)达成的协议——以及在南非德班(Durban)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取得积极成果。决定进一步加强气候变化政策对话的机制和相关合作,加强各级的沟通,并对国际气候谈判的问题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内政策交换意见。
11.从4月19日至20日举行了第7次十年框架联合工作组会议(Ten Year Framework Joint Working Group)。美国和中国决定推动实施十年框架并使之适应新的情况,以便更好地成为有助于增进美中环境和能源合作的各种设想与创新的孵化器。根据十年框架要求,双方讨论了绿色发展,并在继续进行清洁水、清洁空气、清洁高效电力、清洁高效运输、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以及能源效率等各工作组的工作。
12.在第三轮战略与经济对话之前举办了第二届美中能源效益论坛(U.S.-China Energy Efficiency Forum)。宣布能源政策对话、石油和天然气工业论坛( Oil and Gas Industry Forum)、可再生能源产业论坛(Renewable Energy Industry Forum)以及先进生物论坛(Advanced Bio-fuels Forum)将于双方商定的日期举行。
13.进行磋商并讨论了一项可能的联合行动计划,用于实施美国能源部和中国科学院最近签署的能源科学合作的议定书。该议定书确立了美中两国在高能物理、核能科学(包括核裂变和核聚变相关学科)、基础能源科学、生物科学、以及环境科学的研究和开发上的科学与技术合作的框架。
14.决定于2011年5月末在华盛顿举行第二轮美中关于海洋法和南北极问题的讨论。
15.决定今年举行第四届美中打击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双边论坛(U.S.-China Bilateral forum on Combating Illegal Logging and Associated Trade)。双方将继续就具体行动进行双边对话和交流,以促进实现有关谅解备忘录(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的目标。
16.宣布计划10月上旬在北京举行美中科技合作联合委员会(U.S.-China Joint Commission 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operation)第14次会议。一个由相关部门高级官员组成的代表团计划参加本次会议。
17.决定于2011年10月在新墨西哥州举行美中农业科技合作联合工作组(Joint Working Group of U.S.-China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operation)第9次会议。
三、应对地区性及全球性挑战
18.决定增进在地区性和全球性问题上的沟通和协调,以联合应对共同的挑战,维护和平与稳定。双方重申了《2011年美中联合声明》所阐明的就朝鲜半岛问题达成的谅解。双方肯定了阿富汗的政治稳定和经济振兴是共同利益所在,并决定进一步协同努力以增进这些共同利益。他们重申了《2011年美中联合声明》所阐明的就伊朗核问题达成的谅解。
19.决定采取步骤鼓励北部苏丹和南部苏丹继续推进和平进程,通过谈判解决有关争议,彻底实施《全面和平协议》(Comprehensive Peace Agreement),确保一个让北部苏丹和南部苏丹和平共处的和平过渡。双方还承诺增进在苏丹问题(例如南部苏丹的经济发展)上的沟通和协调;并决定有关各方应当以建设性的方式努力改善达尔富尔的安全和人道条件,并寻求达尔富尔的政治解决方案。
四、增进美中双边合作
20.决定进一步深化正在展开的反腐败合作,包括禁止向公职人员行贿。合作渠道为双边和多边论坛,包括美中执法合作联合联络组(U.S.-China Joint Liaison Group on Law Enforcement Cooperation)、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与提高透明度专家工作组(APEC Anticorruption and Transparency Experts Working Group)、20国集团反腐败工作组(G20 Anticorruption Working Group)、联合国反腐败公约(United Nations Anticorruption Convention)以及其他多边框架。中国表示支持美国在担任2011年亚太经合组织主席期间主办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特别工作组(APEC Anticorruption Task Force)会议。
21.欢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组为增进执法合作所取得的进展,加倍努力处理悬而未决案件,涉及的领域包括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及收回非法资金,打击人口非法流动,以及打击与毒品有关的犯罪活动和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活动。
22.决定进一步增强执法合作联合联络组机制并提倡有关合作,宣布执法合作联合联络组各秘书处开始运作,并宣布了举行执法合作联合联络组第9次会议及工作组会议的意向。
23.继续在海事安全、治安和海洋保护领域寻求进行双边合作的机会。应中方邀请,美国海岸警卫队(U.S. Coast Guard)计划参加定于2011年8月24到28日在中国举行的世界海上搜救大会(World Maritime Rescue Congress)。
24.继续定期组织海事官员互访,并欢迎对方的海事执法船只到访。美国海岸警卫队太平洋区司令(Pacific Area Commander)曼森•布朗(Manson Brown)中将计划于5月29日到6月4日访问中国,同支持海事管理的几个中国机构的代表会晤。
25.通过美国能源部和中国海关总署,正在合作打击非法贩运核材料及其他辐射材料的活动,尤其是在胡锦涛主席一月份进行国事访问期间签署了《联合建立中国海关辐射探测培训中心合作谅解备忘录》(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for Cooperation in Jointly Establishing the Radiation Detection Training Center of China Customs)。双方都致力于推动兴建美国与中国海关辐射探测培训中心。
26.积极评价了美国和中国海关总署为合作维护供应链安全及便利贸易、打击有关犯罪活动并确保有益的双边贸易所取得的积极进展。双方都欢迎通过现有的供应链安全和贸促项目进一步合作,而且都致力于增强在海关执法方面的合作。
27.宣布由美国贸易和开发署(U.S. Trade and Development Agency)提供一笔赠款,用于支持环境救灾努力,同时宣布美国贸易开发署、商务部及有关部门将继续支持美中企业和机构在医疗保健、救灾和智能电网等方面的进一步合作。
28.欢迎就在全球大规模普及清洁炉灶及燃料可能进行的协作展开相互讨论。
29.欢迎在贯彻《关于建立美中州/省长论坛以促进地方合作的谅解备忘录》(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Concerning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U.S.-China Governors Forum to Promote Sub-National Cooperation)方面所取得的进展。为了加强和深化地方交流合作,双方支持全国州长协会(National Governors Association0和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2011年7月在犹他州盐湖城举行美中州/省长论坛(U.S.-China Governors Forum)首次会议,并于2011年下半年或2012年在中国举行第二次会议。
30.正在进一步支持新成立的国家中国园基金会(National China Garden Foundation)为“中国园”(China Garden)项目募集资金的努力。在2011年5月底之前,中方将指定一家有美国执照的承包商与美国农业部和美国建筑公司协作,完成符合法规要求的最终设计方案,以便开始“中国园”的场地准备工作。
五、气候变化、能源和环境等方面的合作
31.双方重申根据《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合作备忘录》(Memorandum of Cooperation to Build Capacity to Address Climate Change),愿继续美国环保署(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合作,增强温室气体清单工作的能力建设。
32.欢迎为实施《美中两国关于加强气候变化、能源和环境合作的谅解备忘录》(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to Enhance Cooperation on Climate Change, Energy and Environment)取得的进展。
33.在美中能源合作项目(U.S.-China Energy Cooperation Program)的支持下,正进一步促进美中两国在电力领域,特别是电力管理系统、电力项目决策等方面的合作。双方期待着在美国贸易和开发署资助下与中国国家电网公司(State Grid Corporation of China)合作进行的两个有关智能电网技术的研究成果。
34.决定由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Federal Energy Regulatory Commission)与国家能源委员会就两国共同面临的能源问题分享有关监管经验与做法。
35.决定在大规模风力项目研究的规划和部署及风力发电项目与电力输送网连接等方面加强合作与分析。
36.欢迎在实施《国务院与国家能源委员会就页岩气资源的合作备忘录》 (Memorandum of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State Department and the National Energy Administration on Shale Gas Resources)方面所取得的积极进展,并决定继续就合作事宜进行更深入的磋商。
37.欢迎推行在“美中能源合作项目”(U.S.-China Energy Cooperation Program)框架下的《美中有关在中国使用航空生物燃料的谅解备忘录》(U.S.-China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on the Use of Aviation Biofuels in China)取得的进展。双方决定在有资金保证的情况下继续探索合作的可能性,对于积极促进用于生产第二代生物燃料的非谷物原料系统研究的合作项目将给予优先考虑。
38.决定在适当的时候联合举行中国可持续航空生物燃料战略研究、验证与使用项目的启动仪式。
39.在《美中科学与技术合作协议》(U.S.-China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greement)框架下,加强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局(NOAA)与中国气象局(CMA)之间的联合研究,为精确可靠地观察并理解温室气体在大气中的行为状态发展相关的能力。
40.保证共同帮助地区性渔业管理组织和其他美中两国参与的有关国际组织履行其义务,减少在非法、不报告、不受管制(IUU)情况下的捕鱼,降低这些捕鱼方式捕获的鱼及鱼类产品进入全球市场的可能性。双方保证根据条约义务、国家法律与监管规章致力于保护和管理海洋生物资源;对受到特别关注的物种,搜集专门数据并保证进行可持续管理与保护,防止非法捕捉或误捕海龟与其他受保护的海洋物种。
41.决定根据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局与中国国家海洋管理局 (SOA) 联合工作组会议上达成的关于海洋和渔业科学与技术合作协议,建立美中2011年至2015 年海洋渔业框架计划(U.S.-China 2011-2015 Framework Plan for Ocean and Fishery Cooperation),为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局与中国国家海洋管理局的进一步合作提供指导,并在不久的将来进一步制定一项美中两国对印度洋和南大洋的大型多学科联合计划。
42.重申在互利合作原则基础上确保能源安全的承诺,根据2010年5月战略与经济对话中作出的决定及《美中能源安全合作联合声明》(U.S.-China Joint Statement on Energy Security Cooperation)把发展和协调多元化。美中两国重申对稳定国际能源市场、确保多元化能源供应、促进合理与有效使用能源的共同目标。两国共同理解,利用市场机制来满足未来的能源需求仍然是美国和中国的主要和最佳选择。
43.对北京大学承办的太阳能十项全能竞赛表示支持。
六、将要签署和/或延长的文件
44.延长《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和中国科技部关于卫生与医学科学合作谅解备忘录》(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on Health and Medical Sciences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 and the Minist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期限。
45.签署《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与中国海关总署实施关于供应链安全和贸易便利化合作谅解备忘录的行动计划》(Action Plan to Implement the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Concerning Cooperation on Supply Chain Security and Trade Facilitation between 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and the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Customs)。
46.根据《十年框架》(Ten Year Framework)和《美国国务院与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生态合作伙伴关系框架的谅解备忘录》(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between the Department of State and 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on Implementation of the Framework for EcoPartnerships),签署六项新的生态合作伙伴关系计划。
47.签署《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和与中国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关于执法事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Regarding Cooperation in Law Enforcement Matters between 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and the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Department of the Chinese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七、专题讨论会和其他会议
48.举行了有关联合国维和行动、苏丹问题、执法合作、气候变化、 排雷和销毁常规武器以及电子管理等专题讨论会,在高级官员之间就涵盖美中关系战略轨道各个方面的范围广泛的问题举行了双边会议。
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 http://iipdigital.usembassy.gov/iipdigital-mgck/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