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通过法律,允许这片属于中国的疆域执行国际社会对伊朗的制裁,其中包括对一条关键的伊朗货运公司实施资产冻结。
这项立法通过前九个月,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对伊朗实施第四轮制裁的决议,以作为对伊朗拒绝停止其有争议的核浓缩项目的惩罚,中国在决议表决时投了赞成票。
香港的这项立法上周生效前两个月,美国将在香港的20家货运公司列入黑名单,指控它们与伊朗有嫌疑的核武项目有联系。
分析人士认为,有意避开对伊朗制裁的公司通常会选择香港作掩护,因为在香港注册国际公司相对容易。
《南华早报》星期三报道,究竟新立法是否给予香港司法权力关闭违反制裁法的在香港的公司,目前尚不清楚。《南华早报》援引当地政府官员的话说,新法律“对所有香港人及实体有效”,但报道也援引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航运公司一名官员对设立在伦敦的战争与和平报导研究所的话说,香港的司法部“没有条例和规定来停止我们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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