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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12:11 2024年11月14日 星期四

何清涟: 在华外资缺的不是规则,是透明度


编者按:这是何清涟为美国之音撰写的评论文章。这篇特约评论不代表美国之音的观点

中国的外资目前正经历着资本结构大转型,劳密型外资由于减薪增税、利润减少而另寻“成本洼地”,不断从中国撤出。但非劳密型外资却正兴致勃勃地进入中国能源生产、机械制造、食品消费品生产、商业、金融服务业等各行业,农产品行业更被中国一些人认为“已被外资曲线控制”。

在这一背景下,中国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从3月14日开始,外资并购境内企业需过“安检”。《通知》颁布后,时论一度认为缺乏实施细则不易操作。但近日国家发改委官员宣布相关细则将在3个月之后推出。也就是说,今后外资企业在中国实施并购,需经过三道门槛,第一道,符合《外商在华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规定的产业准入政策;第二道,涉嫌市场份额垄断的,要依据《反垄断法》的规定,接受反垄断调查:第三道,如果涉及《通知》中规定的领域还要接受国家安全审查。

一个国家对外资进入当然应该设立门槛。20世纪最后的20年,中国缺建设资金,只好降低门槛,现在不差钱,有了设立门槛的条件。再加上将近30年来的引进外资,既未用市场换来技术,又发现自家诸多涉及经济安全的领域都成了外资的“盘中餐”,在此情况下推出外资并购的安全审查也无可厚非。为了说明这一必要,不少人花费笔墨论证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均设有外资的安全审查法律,并声称“中国政府出台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是针对美国的类似制度出台的‘对等制度’,为中国企业在国外的并购受限提供一个政策工具”。仿佛外资对安全审查抵触很大,须得要仔细说明中国是仿照贵国法律,双方互不吃亏。

其实,自从2006年推出限制外资并购的10号文以来,安全审查法规及实施细则的出台,在外资看来是意料中事。外资真正在意的不是相关法规,而是中国投资环境的“不透明”,这种“不透明”笼罩在市场准入、立法和执法透明度以及知识产权等各方面。这些问题,应该说以劳动密集型资本为主的亚洲资本不太关心(因为都奉行亚洲价值观,对腐败容忍度较高),但欧美资本却相当关心。去年中国美国商会(ACC C)发布的调查与中国欧盟商会发布的年度白皮书 《欧盟企业在中国建议书 2009/2010》都谈到这些问题。

有这些担心并不奇怪。外资抱怨中国的制度执行过程不透明,是有无数案例可做佐证的。这种不透明与其说是制度造成,还不如是中国“人治下的法制”之必然结果。因为只有不透明才能让中国官员浑水摸鱼,而且在摸了鱼之后还能逍遥法外。近些年来不少涉及外资的腐败案例,不是中国自个发现,而是美国在查处本国跨国企业海外腐败行为时才发现并通知中国政府的。这张长长的名单上最显赫的官员是前中纪委委员、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张恩照(朗讯门)。西门子、美国两大烟草公司联一国际与环球烟叶公司、美国控制组件公司等向美国司法部检举的中国受贿高官,大多在中国未受惩罚。中国国家商务部条法司的郭京毅,更是开创了立法腐败的先河。郭利用手中修改、解释商务法律法规的权力,极为隐蔽地按 照行贿者需求设计制度。在华外企都深知,向中国高官与相关业务部门主管行贿,是外企在中国必须遵循的“潜规则”。《通知》将审批权从原来商务部单头掌控变成由商务部与发改委双头掌控,对于外资来说意味着原来只需要向一个部门“公关”,现在需要向两个部门“公关”,多花公关费用罢了。

有人认为《通知》出台,意味着闭关锁国。这倒是不必要的忧虑。2010年中国声称要优化外资结构,既提高准入门槛又提高税收,但外资仍对中国市场趋之若鹜,这一年中国引进外资高达1057.4亿美元,同比增长17.4%,创历史最高水平。缘何会出现如此现象?

说穿了其实也简单,盯准中国市场的外商很多,已经进入中国市场的外商抱怨虽多,但绝不会将在中国市场上吃了亏这种“商业机密”与商界人士分享,未挤进来的却希望能在这市场上淘金。中国政府也看准了这一点,知道甲外资退出,自有乙外资填空。官员们也早已摸索出一套索贿经验,知道最后的结果是外资顺应中国的制度环境,在如何获得市场机会上相互竞争。这就是中国不断提高外商投资门槛,中国却不担心没有外商前来投资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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