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和人社部日前发布涉及超时加班的典型案例认定,“996”严重违法。这两个部门还表示,这些典型案例将作为判例,指导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未来相关案例的审理。观察人士指出,“996”工作制有可能因此偃旗息鼓,甚至走入历史,但保障中国劳工权益的根本在于成立一个能真正代表劳工利益的工会组织,打破现有资本和政府官商勾结的政治制度。
有利劳工的10件典型判例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8月26日联合发布“超时加班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以下简称“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工时及加班工资法律适用标准,加大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办案指导力度,统一裁判尺度,有效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及劳动报酬权,希望通过对这10件不同案例进行的详细说明和分析,以及案例所代表的典型意义,为今后仲裁机构和法院办理类似争议案件提供了统一要遵循的判例。
在其中一个涉及员工“拒绝违法超时加班安排,雇主能否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例中,某快递公司张某在试用期拒绝超时加班,被雇主解除录用。张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援引中国《劳动法》中有关“雇主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时,必须要与工会和员工协商,但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等规定,裁定该快递公司规章制度中“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即“996”)的内容,“严重违反法律关于延长工作时间上线的规定”。张某拒绝违法超时加班,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雇主不能据此认定其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因此仲裁机构裁决,该快递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千元。
人社部和最高法称,这个仲裁案件的意义在于,为确保劳动者休息权的实现,“法律对延长工作时间的上限予以明确规定”,雇主“制定违反法律规定的加班制度,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违反法律规定的加班条款,均应认定为无效”,雇主的规章制度以及相应工作安排“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否则既要承担违法后果,也不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自身健康发展。”
打压“996”释放的信号
一段时间以来,“996”已经成为中国相当一部分民企、私企普遍施行的“加班文化”。2019年4月11日,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在内部交流中对员工说,“今天中国BAT(百度、阿里巴巴、腾讯)这些公司能够996,我认为是我们这些人修来的福报”,“能做996是一种巨大的福气,很多公司、很多人想996都没有机会”。他说,“你不付出超越别人的努力和时间,你怎么能够实现你想要的成功?”
尽管“996”被像马云这样的企业家认为是“成功”要素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人社部和最高法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已经认定,“996”严重违法。这些“典型案例”的公布,被认为是当局要限制或可能废止“996加班文化”的一个重要迹象。
美国纽约的“中国劳工观察”执行主任李强说,人社部和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对于改善中国的用工环境,劳资关系有积极作用,能限制很多高科技公司普遍施行的“996”加班文化。
他对美国之音说:“过去,中国虽然有很多法律限制加班,限制强迫工作,但是没有统一判例可遵循,这些案例的公布,提供了一个参照。当然我们也不敢说这会对工人有多好,或多有利,但至少这发出了中国现有的法律能得到执行的明确信号。但是以后还能不能够执行,我们也不知道,因为中国的资方有很大的影响力。”
李强说,中国多年前就制定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但是各级仲裁机构和法院在处理相关争议时,往往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做出相应的裁决。他以总部在杭州的阿里巴巴为例说,为了保住阿里巴巴留在杭州,当地仲裁机构或法院在裁定涉及到加班争议时,就可能不认定“超时加班”,也不会做出企业应予以赔偿的裁定。
“996”被废止或走向历史?
在肯定劳工权益被依法得到保护的同时,李强也指出,中国当局认定“996”违法,也是出于某种政治意识形态的需要,可能与现在中国当局打压民企的大环境有关。他说,在这种情况下,资方也会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态度来做出相应的调整,因此,他对“996加班文化”将会很快消失并走向历史的说法并不抱乐观态度。
有观察人士认为,“996”这种加班文化,在民企创业初期,可能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在企业走上正轨、逐渐成熟,或发展壮大后,仍然强迫员工超时超强度工作,既违反相应的劳动法,也可能会造成员工的工伤。
在中国最高法和人社部公布的另外一起“典型案例”中,某服务公司招用李某并派遣至某传媒公司工作,但却未给李某缴纳工伤保险。李某在为某传媒公司工作连续工作三个月,每天至少工作12小时,每月休息不足3日后,于某日凌晨5时晕倒在单位卫生间,死于心肌梗死。
最高法认定,这起案件中的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违反了《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时时间,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以及《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高法说,“即使在支付劳动者加班费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仍然受到法定延长工作时间上限的制约。”
最高法指出,个别企业为降低用工成本、追求利润最大化,长期安排员工超时加班,“对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家庭和睦、参与社会生活等造成了严重影响,极端情况下会威胁劳动者的生命安全。本案系劳动者超时加班发生工伤而引发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是超时劳动严重损害劳动者健康权的缩影。”
中国于1995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职工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的规定。但是,这个被认为惠民惠国、与时俱进、与世界接轨的规定,却不知何时在中国经济发展大潮中被一些民企的“996”所代替。
美国芝加哥大学人权中心客座教授滕彪博士说,最高法和人社部发布的“典型案例”,反映出“996加班文化”在中国企业中普遍存在,问题相当严重,不仅仅是企业管理混乱,忽视人权,其背后更折射出中国制度性、体制性的问题。
滕彪对美国之音说:“在很多地方,资本跟政府权力连在一起,而劳工的权益受到损害,劳工维权是非常艰难的。所以,在这个背景下,这些文件(典型案例)想要解决的问题,实际上很难得到根本性的解决。”
这位前中国维权律师也承认,“996加班文化”在尤其是私企中很普遍,其中有一些员工迫于收入低,为了多赚钱,不惜可能身心健康受到损害,加班加点工作。但最重要的是,旨在保障劳工权益的劳动法等法律在这些企业中没有得到有效地执行,践踏劳工权益的案例比比皆是,而官商勾结,更使得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得不到真正的惩罚。
中国最高法和人社部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的处理结果,包括“员工拒绝违法超时加班,雇主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超时加班发生工伤,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是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以规章制度形式否认员工加班事实是否有效”等,都是劳工胜诉,企业被诉。
政治大环境的影响
滕彪说,最高法和人社部现在公布这些“典型案例”,作为今后有据可循的“判例”,其背后有着当局政治上的考虑。
他说:“像之前对一些企业的处罚,其背后还是有政治方面的考虑,包括被判刑18年的任志强和孙大午等等。这背后都有一些政治上的考虑,包括最近对一些民营企业的打压。”
北京道衡律师事务所主任梁小军律师也认为,“典型案例”的公布跟前段时间当局以反垄断法处罚民企,以及针对中小学生的“双减”政策等大环境的治理有一定的关系。
他对美国之音说:“我觉得,这对996加班文化影响是很大的。但这是否会意味着它会走向历史,目前还很难预测,但至少他们不再公开宣称。不过,资本家追逐利润是一种本能,他们会不会变换一种其他方式来实现利润最大化,暂时还不好说。”
梁小军律师说,中国政府通过这些裁决有利于员工的“典型案例”,不仅要保障员工的合法休息权和劳动报酬权,也能让企业减轻员工的工作时长和压力,让尤其是适婚的年轻人,从每周6天,每天12小时长时间和繁重的工作中摆脱出来,响应政府的号召,去恋爱、结婚、生养儿女。
今年8月20日,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中国《计划生育法》进行了修改,明确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这是中国政府几年前废除“一胎化”,鼓励一对夫妻可以生两个子女后,再次修改这项法律,以应对不断下降的生育率所导致劳动力的大量减少,以及老龄化人口的日益加剧。
不过,即使中国放开“三孩”政策,育龄夫妻迫于繁重的工作,房价的高涨,生养孩子成本攀升,以及赡养老人,政府没有鼓励生育的优惠政策等原因,生育三个子女的意愿很低,相当一部分90后或00后甚至选择做“丁克族”。
中国国家卫健委副主任于学军今年7月21日承认,今年上半年中国出生人口和生育水平“会呈现走低的趋势”,“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被指“治标不治本”?
一位来自北京的律师说,最高法和人社部公布的“典型案件”判例,虽然能警示那些违反《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的企业,但作用不大。他觉得,这些判例的作用非常有限,还是‘治标不治本’,因为员工没有一个工会组织告诉他们怎么维护他们的自身权益。
劳工观察人士李强也表示,这些“典型案件”之所以“治标不治本”,关键在于,中国工人没有自由成立工会组织的权利,而全国唯一的工会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附属于中共领导,代表的是官方立场,而不是工人的利益。因此,过去在发生劳资纠纷时,工会发挥不了捍卫劳工权益的任何作用,而各级政府往往都是偏袒资方的,而不是劳方。
李强说:“这个变化产生的一个根源是专制制度强有力的专政手段。这种专制手段当局今天可以因为保护劳工的需要来改变政策,以后可能会因为经济发展的需要,重新调整政策。”
此外,李强还指出,马云此前所说的“996是福报”,无视中国的劳动法和劳工权益,造成社会的不满,而中共当局现在则是利用民众的不满,来打击像马云这样的企业家。他说,当局“需要你的时候,拿你当榜样,不需要你的时候,就拿你开刀”。
李强说,如果没有一个真正的法治、公平的政治制度,中共当局可能今天出台个政策“保护”劳方,明天又出台另外一个政策“保护”资方,但最后归根到底,无论是劳方还是资方,谁也得不到真正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