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举报在中国成为反腐的一个越来越常用,并行之有效的手段,一些腐败官员和腐败行为因为网民的揭发而受到查处和法办。但是,有关专家也提醒,缺乏法律规范,正成为网络反腐的硬伤。
《法治日报》日前刊登的一篇文章指出,在被网友称为“网络监督年”的2008年,网络以其公开、透明、快捷、影响面广的特性成为反腐新平台。报道指出,民间网络监督队伍使网络成为网友表达反腐诉求的一个重要渠道,而一些纪检监察部门每天都在网上监测腐败线索,这里也成为他们获得线索的一个重要途径。
*教授网络实名举报拉下腐败区委书记*
江苏徐州中国矿业大学的副教授王培荣就是通过网络举报,成功地使他所在地区的腐败区委书记落马的。中国舆论监督网报道,去年7月,王培荣揭露江苏徐州区委书记董锋涉嫌重婚罪和经济犯罪,当地纪检部门得知后立即对董锋进行了处理。此事经《中国维权服务网》和《中国舆论监督网》等网站报道后,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再次反映了网络反腐、群众监督的力量。
王培荣说:“对这种人,通过正常渠道举报不了他的,只有通过网络举报才能把他办下来。我也通过正常渠道举报了,我通过政府部门设的网站,我也通过特快转递,向有关部门领导发了10多封的举报信举报董锋,也没有效果。通过网络举报后,我把董锋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证据放在网上,寄给有关媒体,并放在论坛上,不到半个月,他就被双规,现在他被判了13年。”
王培荣补充说,他在网络上举报都是采取实名的方式。他把自己的通讯方式全部公开,是真是假由事实来说话,而且承担法律责任。
他说:“这个不在于网络,在于规范,提倡实名举报,我想这个问题可以解决。网络反腐有一个优点就是可以突破时空,突破腐败分子的保护伞或保护层,这是网络反腐的最大的优点之一。网络反腐、公开举报,有些时候比正常举报效果要好得多,而且对方还不敢打击报复。”
*防止利用网络诬蔑诽谤成为关键*
中国舆论监督网站长李新德认为,网络反腐是一把双刃剑,它既是反腐的一个非常有效的手段,又有可能被一些人用来进行诬蔑诽谤,因此需要政府采取有效的办法进行适当管理。
李新德说:“这个网络确实给我们带来很大便利,尤其对反腐作为舆论监督的一个工具,老百姓用得非常方便,也揭露了很多腐败问题,效果非常好,是我们国家反腐组织一种有效的补充。充分表达了民意。但是,网络反腐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了,对人民反腐是有利的,但是也有一部分人利用网络胡说八道。所以网络反腐的制度化和法治化,我个人认为都是非常必要的。”
李新德同时指出,网络反腐的不断完善,必须是在一定程度上的,要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他说,如果管得太死,老百姓发表自己的意见就会受到限制,言论自由就会受到压制。李新德指出,这就要求政府部门拿出一个好的办法,既允许网络充分表达民意,反映老百姓的心声,又不让它被一些人所利用作为诽谤的工具。
《法治日报》的文章也谈到网络反腐亟须制度化,并指出缺乏法律规范成网络反腐的硬伤。报道援引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白建军的话说,网络反腐可以成为官方借助的力量,官方可以通过网络来发现腐败线索,老百姓也可以以此来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利,但前提必须是依法。否则就会造成负面影响。
《法治日报》的文章指出,对于网络反腐,有必要用法律加以规范,避免出现诬告、诽谤、干扰案件侦办、举报不清楚等情况发生,从而使这一反腐渠道的作用得以有效的发挥。
北京律师张生贵指出,不管如何对网络反腐进行规范,首先要立足于这么一点,那就是,用宪法的方式首先保护网民以及广大的民意。
他说:“宪法规定,任何公民具有检举揭发国家工作人员或国家机关行为的权利。在保护网民的前提之下,再去谈如何去规范,尤其在目前腐败现象比较严重,而且反腐力度又不是很强的情况下,需要考虑对网络反腐的积极一面的引导、支持、鼓励和规范。对网络反腐的消极一面的方式,也应当从某种角度适当的规范。”
张生贵律师指出,反腐是全民的共同愿望,也是国家和政府的责任及义务,网络反腐可以对腐败行为产生一个巨大的舆论震慑力,同时也为官方惩治腐败提供线索。张生贵律师认为,在腐败问题比较严重的情况下,无论是司法反腐、纪检反腐,还是网络反腐,首先要确保反腐渠道畅通,保护网民有通过网络反腐的权利和自由。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通过腾讯网进行的一个在线调查显示,公众对有效举报方式的排序依次为,网络曝光35.8%、传统媒体曝光31.3%、向纪委举报17.2%、向检察院举报11.4%、向上级政府机关举报3.3%、向公安部门举报0.5%。这一调查再次表明,网络举报在反腐行动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网络举报,反腐,纪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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