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云南省晋宁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离奇死亡的“躲猫猫”事件官方调查结果公布后,死者家属质疑警方编造谎言。此外,有媒体报道披露,同一牢房内两年前还有其他囚犯死于非命。有评论人士表示,不排除刑讯逼供导致犯人死亡,有关当局为掩盖真相仍在继续躲猫猫。
*死者父亲仍有许多疑问*
云南公安和检察机关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躲猫猫”事件新的调查结论后,死者李荞明的父亲李德发对媒体表示,他还有很多疑问。据东方早报报道,李德发提出的疑问是:看守所管教人员是否参与殴打他的儿子,以及他们是否参与串供和编造谎言?
星期五,云南省检察院发言人向媒体和社会大众宣布,涉嫌盗伐林木的李荞明进入看守所后多次遭牢头狱霸殴打,在被关押的第十一天最后一次被打时,头部撞墙受了致命伤。
发言人称,当天下午,另外两名犯人以玩游戏为名,用布条将李荞明的眼睛蒙上殴打,他头部被猛击一拳后撞击墙面,随即倒地昏迷,4天后于2月12号在医院死亡。
*警方在其中作用是什么?*
但是这个说法没有得到死者家属认同。据东方早报报道,李德发透露,云南公安、检察机关新闻发布会召开的12小时前,晋宁公安与检察院的人再次到他家,催促埋葬死者尸体,被他拒绝。报道援引死者父亲的话说,“同监室在押人员殴打我儿子那么长时间,看守所的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参与吗?儿子死后,晋宁看守所没有与那些人(李荞明同监室在押人员)一起串供、编造谎言吗?”
据报道,李德发和亲友2月3号一同去晋宁县看守所,要求探视李荞明,但没有获准。5天后,李德发接到晋宁看守所的通知,说李荞明因颅脑出血被送往医院抢救。几天后,李荞明死讯传出。东方早报引述李德发的话说,他在医院看到儿子已经昏迷不醒,头部有伤有血,没留下一句话,就离开人世。
*警方调查结论仍被广泛质疑*
在北京的律师李方平表示,有关当局迫于强大的舆论压力不得不公布部分真相,但是人们仍然怀疑调查结论所说的死因。
他说:“(看守所当局)它不可能不知道。如果是个普遍现象的话,它又没有发现,那就是它的失职。第二种情况,不排除他们,就是看守所,甚至是刑侦人员指使这些牢头狱霸进行虐待,以获取口供,或者制造一种恐惧。第三种,这个只是作个揣测,不排除是刑讯逼供死亡,直接的刑讯逼供死亡。”
这位关注社会公益的法律界人士指出,当局宣称牢房内的监控录像头坏损使得关键的证据线索中断,所以人们无法完全相信目前的调查结论。他还表示,云南的躲猫猫事件与一年前沸沸扬扬的陕西华南虎事件有异曲同工之妙。
他说:“躲猫猫事件就跟华南虎事件一样,不断地掩盖真相。大家一步步地去剥离它的面纱,来探寻真相。我觉得,这个躲猫猫事件如果还能进一步地去跟踪,也许能够发现真正的事件内幕。”
南方都市报星期日披露了与躲猫猫事件相关的新内幕。据报道,在李荞明关押过的晋宁看守所9号牢房,42岁的囚犯李荣林2006年11月7日突然死亡,家属看到死者头部有伤,当局也是拒绝让家属调看监狱录像,只是认定死因是“急性心肌梗死,心功能障碍死亡”。
另一位在北京的律师刘晓原指出,广西2007年发生了地方法官黎朝阳在看守所暴毙的案件,尽管死者身上有明显外伤,也被当地检察官坚持定为因病猝死。刘晓原表示,后来有个知情的死刑犯为了争取减刑才揭露内幕,原来黎朝阳是被看守所警察与同室人犯虐待致死的。
曾经向中国最高法院投诉举报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杨佳案审判不公正的刘晓原律师表示,鉴于中国目前的司法现实,有必要立法,明确规定须由具备资格的团体和个人组成独立和中立的调查机构,调查重大案件,尤其是跟公检法机关有利害冲突的案件。
另据新京报报道,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提出通过审判躲猫猫事件来完善中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对此,李方平律师表示,中国目前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没有真正发挥效用,因为陪审员并不是随机抽选而定,指定的过程缺乏透明度,有些地方的陪审员还领取薪酬,所以在审判当中很难制衡职业法官,甚至会跟法官一个鼻孔出气。
这位分析人士认为,中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需要进行改革才能发挥应有作用:“应该往这个这个方向进行改革。比如说首先要加强司法的独立,而且对陪审员应该有一种遴选机制。就是要公开地设定一定条件地进行遴选,不能完全固定化。固定化的话他到时候就是扮演法官的角色了。”
关键词:躲猫猫事件,云南,司法不公,刑讯逼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