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最近列出第111届美国国会所提出有关美中贸易的法案,其中包括不久前众议院通过的经济复苏计划,此外,还包括众议院所提出的“支持美国产业法案”以及参议院所提出的“进口海鲜食品安全法案”等等。
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列出参众两院在新会期中有关美中贸易的法案,在参议院方面,包括共和党外交关系委员会议员维特(Senator David Vitter, R-LA)所提出的“2009年药品市场法案”(Pharmaceutical Market Access Act of 2009)与“2009年加强进口海鲜安全法案”(Imported Seafood Safety Enhancement Act of 2009),以及民主党财政委员会议员施塔贝诺(Senator Debbie Stabenow)所提出的有关经济援助修正案。
在众议院方面,则包括共和党外交事务委员会议员保罗(Rep. Ron Paul)所提出的“配方药品法案”、民主党宾州众议员阿尔特迈尔(Rep. Jason Altmire)与共和党宾州众议员墨菲(Rep. Patrick Murphy)共同提出的支持美国产业法案(Supporting America's Manufacturers Act),以及民主党众议员兰热尔(Rep. Charles Rangel)与莱文(Rep. Sander M. Levin)所提出的“加强贸易法案”(Trade Engorcement Act of 2009)等等。
参众两院所提的上述法案可能影响从中国进口的药品原料、海鲜食品以及其他消费品。
另一方面,美国国会众议院上个星期通过了标号第一的经济复兴计划(H.R. 1),其中第1110项条款规定,公共工程项目中要使用美国制造的钢材和其他产品。此外,第7006项条款规定,国土安全部必须购买美国制造的纺织品与相关配件。这些条款一般被称为“购买美国货”条款。
一方面有分析认为,经济复兴计划基本上是贸易保护主义,上述条款可能引起中国等国家的经济报复;另一方面也有分析指出,相关条款对于美国从中国进口的钢材影响不大。
国际钢铁美国研究所(American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Steel )分析家戴夫对记者说,众议院的条款主要适用于政府工程,而目前已经有所谓“购买美国货”的规定;换句话说,政府所主导的高速公路、桥梁等工程必须使用美国制造的钢材,而从中国进口的钢材大多用于民间建设,因此相关条款对中国进口的钢材影响不大。他说,2008年美国从中国进口的钢材大约占美国市场的百分之4。
他说:“首先,目前已经实行的‘购买美国货’条款会排除中国产品被用于政府公共工程。 另外,众议院条款可能违反世界贸易组织中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但由于中国不是签署国,不会影响中国。”
传统基金会亚洲经济研究员史剑道(Derek Scissor)反对众议院所通过的贸易保护条款,因为这些条款可能触发一连串的贸易报复。不过,史剑道说,第7006项条款的规定对中国的影响不大,因为它主要适用于国土安全部工作人员的制服。
他说:“相关条款主要规定国土安全部不能购买中国制造的制服,而中国出口的纺织品大多卖到一般民众的消费市场,虽然这个条款设下不良先例,但中国并不靠这个赚钱,因此影响不大。”
参议院最快在星期四表决众议院通过的经济复兴法案,而参议院已经一致通过修改“购买美国货”条款,更改的内容要求条款在“执行时应符合美国在国际协议中所承担的义务”。
关键词:美国,参议院,众议院,国会,中国,贸易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