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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10:53 2024年12月1日 星期日

中国人大代表促整治官员统计造假


中国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六次会议对统计法草案进行分组审议时,代表们呼吁加大力度,整治“统计造假”现象,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中国青年报报导,人大委员表示,地方政府统计数据可谓变化莫测。干部要政绩的时候是一套数据,要补贴的时候是另外一套数据。对于这种现象,人们已经不觉奇怪,甚至认为“两本账”的账目双轨制理所当然。

北京法律学者张星水说,对利益的追逐是统计做假的推手:“地方政府或为政绩工程、或为完成指标,或者为了获得中央政府的财政补贴和政策扶植,以及官员个人升迁, 可能会制造做一些假报表、假数据。”

*现行不完善干部考核制度*

北京的经济学专家刘正山表示, 官员敢于给数据“灌水”,应该归咎于现行不完善的干部考核制度。

他说:“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 是我们现在制度设计存在的问题。 我们现在考核干部的政绩是依据GDP来衡量,就是国内生产总值。一个干部的升迁或者政绩好坏,需要看他领导的地区能够创造多少GDP。这样以来,有些地区发展速度没有跟上,那么官员便采取造假措施,来提高自己的政绩。”

而对弄虚做假现象的惩罚制度不完善和执法缺乏力度使这种非正常手段被官员屡试不爽,甚至得以“推广”和“普及”,以至成为人们见假不怪的怪现象。

中国现行统计法草案规定,违反规定,地方、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予以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通报批评。

有人大代表指出,所谓违反规定便是违法,但是对于违法现象仅仅通报批评,而没有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这本身便是个巨大漏洞。此外,统计显示,统计法实施25年以来,虽然涉及GDP造假、财政造假的官员从地级到省级,层层浮现,但是处罚官员的最高级别仅为县级,县级以上官员则个个得以“幸免。”

对此,北京经济学家刘正山说,国家统计局对地方上报数据中的水分也心中有数,甚至会根据统计规律进行调整,去除水分,但却没有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罚。他表示,姑且不论法律手段,仅仅从行政上着手,比方说给造假者官降三级,就能出现立竿见影的威慑效果。

北京法律学者张星水认为,对造假官员除了行政处分之外,还应该从法律角度予以惩罚。中国现行的对私营企业造假现象进行处罚的公司法就是很好的参照。


关键词:中国人大,地方造假,统计造假,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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