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西娄烦尖山铁矿特大伤亡事故经过50多天的隐瞒,终于被记者揭露出来了,但是这则新闻和三鹿毒奶丑闻的新闻的曲折经历引发中外新闻界的万千感慨。在这次《对比新闻》节目里,我们来对比一下。
*各地多次瞒报事故*
新华网10月7号报导:“中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7日说,山西娄烦尖山铁矿“81”特大排土场垮塌事故不排除有瞒报问题,......事故调查组已把是否存在事故瞒报作为重要调查内容。”
人民网10月7号报导:“据河北省代省长胡春华介绍,李家洼煤矿长期无证非法生产。7月14日发生爆炸后,业主和县、乡政府串通瞒报事故,性质十分恶劣。”
新华网10月8号报导:“今年9月5日至15日,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新生儿科先后有8名新生儿患者死亡。事故发生后,医院未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媒体是“传声筒”?*
中新网10月8号的一则评论说:“这样的新闻在大陆早已屡见不鲜。”这篇评论指责中国媒体不敢报导真相。评论说:“在官方一再要求各地信息公开(并在5月1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强调地方政府不准干涉媒体对突发事件报导的今天,倒是一些媒体的反应显得缩手缩脚、瞻前顾后起来--几乎所有的瞒报事故总是在官方高层介入后,真相才大白于天下,而鲜有媒体勇于独立调查揭露出来,媒体最擅长扮演的似乎只是一个‘传声筒’作用。”
*网页打不开或被删除*
但是新华社下属的《了望东方周刊》记者孙春龙和特约撰稿人王晓应该知道不当“传声筒”之不易。
《中国青年报》10月9号的一篇文章说:“这是一场对真相的封锁与反封锁的较量。先是当地政府千方百计阻挠记者的采访。”“然后是有关部门对已经发表的文章进行封杀。8月底,《了望东方周刊》记者孙春龙和特约撰稿人王晓发表了《娄烦:被拖延的真相》。”“文章发表后,被很多网站转载,但所有转载文章的网页都打不开了。”
《南方都市报》10月9号对孙春龙的采访报导说:“9月15日,他在自己的博客里贴出了《致山西省代省长王君的一封举报信》。”“到了9月19日,孙春龙自己博客里的举报信也被删除了。”
*权力干预新闻*
《扬子晚报》10月9号的一篇评论说:“王晓曾以举报人的身份向安监总局进行电话举报,安监总局却坚持以山西省上报的数字为准;娄烦县委宣传部再三叮嘱记者不用去现场采访;孙春龙和王晓采写的文章《娄烦:被拖延的真相》......传真并快递给安监总局,结果又被转交给山西省政府,由当地政府查处。”
北京大学教授杨风春在《新世纪周刊》10月7号的采访报导中说:“很多时候舆论不能报导,消息不能传递,因为被封杀和过滤掉了。”“我们的舆论受到高度的监管控制,在网上发个帖子也要经过过滤等等。”
《郑州晚报》10月9号发表的一篇文章说:“记者不发表文章,而通过网络进行举报,这是权力干预新闻的恶果。”“权力干预新闻往往会采取如下举措:首先是封锁消息,拒绝记者采访甚至收买记者;其次是百般阻挠,甚至是威胁恐吓控制记者;当新闻报导之后,或通过私下收买媒体,或通过权力部门施压,阻止新闻刊出;万一新闻发出,则封锁网络。”
*当地政府“危机公关”*
人民网10月8号发表的一篇文章问道:“相关网站为何屏蔽《娄烦:被拖延的真相》一文?是否与当地政府展开的紧急‘危机公关’有关?在此过程过中,存不存在某些未必见得阳光的交易?”“值得注意的是,近年,千方百计封杀网上转载的关涉当地政府工作的负面新闻,几乎成了一种普遍现象。......其运作套路大体有三:一是宣传主管部门明令禁止本地媒体将重大批评报导‘端’到电子版上,以免网站竞相转发,‘有损地方政府形像’;二是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主动与各大门户网站套近乎,或找上门去聊表‘敬意’,或盛情邀请总编、主任‘下去指导工作’,以便对方关键时刻网开一面;三是动员本地企业到某些知名网站去做广告,以经济利益为诱饵,与网站建立互惠互利的所谓‘战略夥伴关系’。”
*责任心不强还是受到压力?*
《齐鲁晚报》和《潇湘晨报》10月9号刊登的一篇文章说:“许多记者都到娄烦去采访此事,但是都没有发表报导。这一连串事情值得人们深思:究竟是个别媒体责任心不强,还是受到某种压力?”
《新京报》在采访孙春龙时,他说:“在现场的时候,家属对我们充满期待,他们真的没有办法,只有通过记者这条路了。同时也不理解,为什么这么多记者来,没有一个报导出来。是不是拿了钱了?”
《南方都市报》10月9号对孙春龙的采访报导说:“当时采访,让他感触最深的就是很多死者家属对记者的不信任的眼神。”他在说到其它网站转载的自己的稿子都被删除时说:“地方政府肯定公关了。”
*惊动总理 查出真相*
最后,由于中国总理温家宝在网上看到了孙春龙的举报信,并且批示要进行核查,这起事故终于从“自然灾害”变为“重大责任事故”。
《扬子晚报》10月9号发表一篇评论说:“如果不是博客海洋中的一滴水偶然惊动了总理,那么,山西娄烦尖山铁矿“81”事故,被瞒报谎报的真相,至今还可能沉在深渊。人民生命关天的大事,百姓财产安全的大事,难道一定要惊动总理才行?”
*南方周末不敢报三鹿丑闻*
不过,孙春龙和王晓应该知道自己是幸运的。他们的报导毕竟在《了望东方周刊》发表了。相比之下,有关三鹿毒奶粉丑闻的报导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
“记者无国界”组织秘书长朱利亚德10月8号在加拿大《温哥华太阳报》发表的文章说:“早在7月,调查性周刊《南方周末》的一位记者就获得了可靠信息,发现大批与三鹿奶粉有关的新生婴儿住院。但是他的编辑由于担心报复而决定不发这篇报导。结果,中国只能等到北京奥运会以后,直到9月初,才有另一家媒体敢于发表这个爆炸性新闻。”
香港大学研究人员班杜尔斯基10月7号在《华尔街日报》上发表的文章说:“这个问题6个星期后曝光以后,《南方周末》一个主要编辑在个人博客上透露,这个有关毒奶粉的报导当时被有关当局压下了。”
*奥运期间压制负面消息*
英国《电讯报》9月25号报导说:“在三次会议上......三鹿公司告诉石家庄市政府官员这场危机的程度。出席会议的包括中国国家产品安全监督机构,国家质检总局在当地的代表。”“中央政府下令在同一个星期开幕的奥运期间压制‘负面消息’,包括会造成恐惧的健康方面的消息。......当局也表示担心给‘社会稳定’造成影响。”“这些会议的细节第一次证实,掩盖真相是有意安排的,而非官僚迟钝造成。”
三鹿公司显然清楚中国的政府有能力控制新闻界,于是才像《人民日报》10月3号报导的那样,在8月2日“请政府加强媒体的管控和协调,......避免炒作此事给社会造成一系列的负面影响”。
“记者无国界”组织秘书长朱利亚德在《温哥华太阳报》上说:“中国政府怎么会再一次把控制新闻和信息置于保护公民健康之上呢?企业,包括一些外国企业,怎么会把这么大的丑闻保密这么久呢?中宣部......在北京奥运前夕向中国媒体发出的一个21点指示,详细列举了禁止报导或者限制报导的题目。其中第8点明确地说:‘所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题目,例如可以致癌的矿泉水,都不得报导。’”
*将公众愤怒引向地方官员*
英国《经济学家》网站10月8号发表的一篇文章说:“为了改善政府对危机的处理,中国政府还实施了一系列新法律和规定,包括去年通过的紧急事务应对法律和今年5月生效的一部旨在使政府信息更加开放的法律。但是今年发生了一系列危机事件,从1月的雪灾,到3月的西藏骚乱,再到9月出现的毒奶粉丑闻,显示政府的反应仍然迟钝,官员们还像过去一样坚决向上司和公众隐瞒基本信息。”“保守派的堡垒,共产党权力巨大的宣传部仍然是变革的阻力。......中宣部谨慎地确保国家控制的媒体将公共愤怒引向地方官员,而不是中央领导人或者共产党本身。”
*外媒报导掩盖三鹿丑闻*
我们的《对比新闻》显示,对掩盖三鹿丑闻的报导基本来自外国媒体。香港大学研究人员班杜尔斯基在《华尔街日报》上说:“自从这个丑闻曝光以后,对坏消息的压制一直在继续,在某种程度上更严重了。”“中国记者告诉我,对中国奶业的任何深入报导都是不可能的。对这场危机原因和政府责任的讨论,包括政府与奶业企业合作的问题都绝对不能报导。”
想法和政府不一致怎么办?北京昂蓝互动广告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洪晃只能在9月25号的《纽约时报》上发发感想。她说:“在互联网上对这场毒奶粉危机有大量公开讨论。人们对新闻感到怀疑,大家都怀疑政府大规模掩盖了真相。但是这些辩论在国营媒体上都禁止出现,尤其不能在电视上出现。”
关键词:对比新闻,三鹿丑闻,瞒报事故,压制,负面消息,娄烦铁矿特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