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和筹备长达13年之久的中国反垄断法将于8月1号起实施。尽管这个法律被寄予厚望,但由于配套规则迄今无一出台,专家对于该法能否得以有效施行疑虑重重。
这部于去年8月通过的法律仅有8章57条。其内容包括垄断协议、滥用市场地位、经营者集中,以及有中国特色的反行政垄断等。但是,即便经过了十多年的争论和妥协,这部新法实施在即,但由于缺乏配套规则和法律清晰度,仍然招致各方争议。
*从立法角度非常不明晰*
目前中国官方并没有说明具体由哪个部门执行这部反垄断法。此外,计划在一个月前公布的配套规则,至今却没有一项出台。中国法律界和学界人士对于新法如何实施仍感到一头雾水。
跨国法律服务机构年利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的反垄断律师程远说,该法在立法方面相当不明晰:“反垄断法它没有讲申报的标准是什么,什么样的经营者集中,要达到什么门槛才需要申报?但是这个门槛在当时反垄断法出台的时候就达不成一致,所以没有公布。那么到了8月1号反垄断法生效, 我要做反垄断申报的话要以什么为标准呢?我怎么判断这个交易是不是需要申报呢?不知道。没有标准。”
程远律师说,除了反垄断申报,对卡特尔协议的管理,以及滥用市场地位等方面如何操作,也没有明确规定。
根据中国媒体的报道,反垄断法的执行将采用所谓的“二元”执法体制:即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而具体执法则由国务院规定的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来进行。但是目前反垄断委员会仍未成立,涉及商务部、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执法机构也不明朗。
中国的法律界和学术界人士对政府在13年前决定推进反垄断法立法持欢迎态度。他们认为这个法律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可以保护公平竞争秩序,并保证大企业不能滥用在市场上的地位,通过兼并收购压制竞争对手,最终侵犯消费者的利益。
年利达律师事务所的反垄断法律师程远说,中国官方立法的动机是好的,它能够提供一个约束机制,对企业实施兼并起到威摄作用。但另一方面,对于如何在不伤及国内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情况下,做到对内对外公平一致,其协调工作相当困难。程远认为,在这些问题上的争论导致立法工作延续13年之久。
他说:“不能够是歧视性的政策,就是说,这个法律只管外国公司,而鼓励中国公司的另一种行为。所以这个协调是非常困难的。”
在反垄断法立法前,中国采用的相关机制不涉及境内收购,只限制外国机构收购境内机构,甚至外国机构在外实施兼并,也被要求向中方做出申报。但是现有机制对违反申报规定却没有相应的制裁和处罚措施。
反垄断法是否能够对中国消费者长期苟病的电力、电信和石油等大型垄断国企起到约束作用,也是各方关注所在。中国经济学者曹思源说,反垄断法致力于维护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对于外企、国有大型企业,甚至非国有企业都应该平等对待。他认为该法在这方面应该会有积极作用。
他说:“我想反垄断法出台后,这些老大难问题是有可能逐步解决的。”
但是反垄断法律师程远则指出,尽管反垄断法在对外对内设定的标准是一致的,但是在未来具体执行当中是否会有倾向性,目前还无法做出判断。
程远认为,国有大型企业存在的问题并不会因为有这样的反垄断法就消失。他说,从消费者的角度看,国有垄断仍然存在,产品和服务定价不合理;但是从政府角度看,在银行、铁路、石油等产业定价上,是受到政府控制的。程远说,从这方面看,这已经不完全是反垄断法的问题,而是属于国家宏观调控的范畴。
*法律应该会得以完善*
尽管存在争议,这部反垄断法仍被广泛视作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法律。中国经济学者曹思源认为,假以时日,这部法律应该会得以完善。
他说:“至于它不那么完备,这些事情都不难处理。只要这个法立出来了,如何使它完善,都是势所必然的,总是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
关键词:反垄断法,宏观调控,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