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号即将生效的“劳动合同法”在中国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最低工资标准”是不是会造成更多人失业?“无固定期合同”是不是会养懒人,搞垮经济?记者就这些问题访问了参加劳动法讨论的一位中国人大代表。
*质疑者:最低工资标准会增加失业*
2008年1月1号开始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中,引起关注和争议的问题之一是“最低工资标准”。有人质疑,最低工资标准会不会提高劳动成本,导致更多人失业。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里, 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雇佣单位应该依法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有人提出,最低工资制度是政府对劳动力市场的一种干扰,会导致社会对劳动力需求的减少,使得失业人数增加。不过很多学者调查发现,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明显的证据来证明这种理论成立,他们说,反而有研究表明,合理的最低工资标准不仅不会降低就业,而且会促进企业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改善收入不平等状况。
*刘佩琼:人大代表都赞同最低工资制度*
参加劳动法讨论的中国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理工大学会计金融学院副教授刘佩琼说,最低工资制度的作用不是绝对的,要根据社会就业情况而论。
“最低工资的争议全世界都有,经济学的分析也讲了,最低工资往往是最高工资,这当然是看市场力量,如果你没有劳工的话,你当然不会把所有工资都定在最低的水平。而在一些失业比较严重的地方,你定了最低工资,反而保护了就业的人,可能使得失业更严重。所以要看社会就业的情况来决定。”
刘佩琼说,设定最低工资标准是必要的,虽然全世界都有争议,可是很多国家都实行了最低工资制度,因为政府认为,有必要保护最低收入人群。
据统计,全世界80%以上的国家实行了最低工资制度,美国的最低工资是每小时5美元8毛5。
刘佩琼说,在建立最低工资制度问题上,人大代表之间没有什么争议,都表示赞同。至于最低工资到底是多少,刘佩琼说,要根据每个地方的情况来定。
“因为每个地方有所不同,它(劳动合同法)没有定得很清楚,所以每个地方还有自由度来调整,当然要照顾市场的情况,我相信不会定得很高。”
*无固定期合同*
新劳动合同法中另一个引人关注和争议的条款是“无固定期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雇佣单位和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新华网报道,根据新法律,有三种情况应当订立“无固定期合同”,一是“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不符合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的”;二是“连续工作满10年”; 三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如果公司和企业要解雇劳动者,必须得到工会的同意,同时要向被解雇的人提供经济补偿。
*张五常:搞垮经济*
有经济学家说,新劳动法“维护懒人”,会“把经济搞垮”。据多维新闻网报道,中国著名经济学家张五常发表了“新劳动法的困扰”的文章,他说,无固定期合同“结果是维护懒人”。
张五常1970年代曾经在美国任教,他以美国为例说,美国大学的终身雇佣制度导致了更多“短工”的出现,因为终身制雇员满座,结果很有优秀人才只能打短工。张五常还说,硬性规定劳工合约,是干预市场运作,如果严厉执行新劳动法,失业率可能超过8%,新劳动法可能会“搞垮经济”。
*企业主之忧*
不少企业主也对新劳动法忧心忡忡,担心新劳动法过多地剥夺了雇主的权益,要“养一辈子”平庸雇员。
中国全国人大代表刘佩琼说,无固定期合同是对企业主一种很大的威胁,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刘佩琼:工会权太大 企业解雇难*
刘佩琼说,新的法律还赋予工会过大的权力,束缚了企业的手脚。
“所以在这个方面,在讨论的时候我都提出来过,你增加他们的负担和麻烦,特别是工会。我的看法是除非有例外的事情你才找工会,一般的聘请和解聘就不应该都要工会的同意。但是他们把这条写进了新法律,变成工会的同意是必然的,工会的力量就很大了。”
刘佩琼举例说,有些劳动力密集的企业已经有几千名多余劳力,可是却不能解雇他们,这就大大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有经济学家说,新劳动法是中共历史上最偏向劳动者的一部法律,不过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