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实行公有制多年之后10月1号开始实施备受关注的《物权法》。这个经过多次审议和讨论才获得通过的法律明确提出平等保护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但是,有评论人士指出,在当权的官员大量攫取公有资产之后,平民百姓需要团结一致,利用这部姗姗来迟的《物权法》争取和保护他们应有的物产和权益。
刚刚实施的中国《物权法》针对常常引起纠纷的征收土地和居民房屋问题做出了征收补偿规定。对于征收补偿不到位和侵占补偿费用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物权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法律规定违者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百姓应亡羊补牢保房权地权*
在美国的中国问题观察人士刘晓竹认为,物权法的实施确定了中国今后处理公民财产问题的方向。他对美国之音表示,在假公济私的的官员以各种手段侵吞或者掠夺了公有财产以后,老百姓需要抓紧时间亡羊补牢,保住房权和地权。
他说:“这些官员,有权的人早就起跑了,捷足先登了,先把房子、地和企业的资产抓到手。他们已经做了相当一段时间了。现在他们手里有了物,当然就要强调物权。老百姓已经迟到了,所以这个《物权法》公布以后,我觉得老百姓应该抓紧一点。城市居民要抓房权,农村农民应该抓地权。”
这位独立的评论人士指出,一百多年前,中国革命先驱孙中山提出平均地权,这就是物权的意思。刘晓竹说,共产党进城以后在把土地收归官府所有,宣称要搞社会主义,结果把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土地、房产和企业通过各种手段巧取豪夺,搞到当权者个人手中。
他说:“搞社会主义,但是搞不下去。现在这些土地就要从国家手里流失到个人手里。这个过程已经进行20年左右了,一直是在一种欺骗的情况下进行的。官方的高调还是说什么社会主义呀,国家所有啊,实际上他们在暗中已经在把国家财产转移到私人手里。所以,开发一片土地,这片土地就变成私人的了;转制一个工厂、企业,那么这个企业就成了私人企业。这些资产就流失到私人手里。”
*劳动者应团结起来提出维权目标*
这位长期观察中国社会问题的分析人士表示,中国劳动者应该团结起来,在备受争议的物权法实施之后提高维护自身利益的觉悟,提出明确的维权目标,要求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房。
他说:“城市建了大批的房屋,这几十年的建设。但是,这些房屋并没有平均地分配。所以老百姓要争取房权,特别是在城市的居民。没有房子住的话,大家要联合起来,推动一场运动,争取解决住房问题,叫做居者有其房。在企业的这些职工,好像国有企业一转制,工人干了几十年都算白干了。这是不对的。因为在过去几十年当中,工人的投入是这个企业的资产的一部分。不能说把过去几十年大家共同用血汗积累的财富尽归官府,就是让这些官员随便就拿走了。所以,企业也是工人资产的一部分。这就是物权。”
据中国官方的新华社报导,针对当前国有财产流失的实际情况,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在坚持平等保护原则的基础上强化了对国有财产的保护。这个法律规定:“违反国有财产管理规定,在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关联交易等过程中低价转让、合谋私分、擅自担保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