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麦科马克星期二在例行简报上证实印度高级代表团正在华盛顿访问,并且将跟国务院与国防部举行会谈,麦科马克表示,美方愿意展现建设性的态度,跟印度达成123协定。
麦科马克:“'双方主要是希望促成123协定(123 Agreement)。在美国签署美印和平利用原子能合作法案之后,还有一些艰难的问题有待解决。我们相信,美印双方可以达成123协定。我想,真正的问题在于时机:什么时候可以达成这个协定?而这次会谈可以提供比较清楚的轮廓,什么时候可以达成这个协定。”
2006年12月18号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美印和平利用原子能合作法案》(The United States-India Peaceful Atomic Energy Cooperation Act),同意向印度出口民用核燃料和核技术。美国国会之后也批准法案。这项法案使印度得以豁免1954年《美国原子能法》的有关条款,其中禁止美国跟武器非扩散条约的非缔约国进行核交易。
根据这项法案,印度可以向美国购买民用核能技术以及核燃料,但是交换条件是印度必须把其民用核设施与军用核设施分离,并且同意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核查民用核设施。此外,法案还规定,如果印度再次进行核试验,美国将停止对印度的核材料出口。
《美国原子能法》的第123条规定,美国跟其他国家签署核交易的前提是达成合作协定,这种协定被称为123协定。换句话说,要实施《美印和平利用原子能合作法案》的内容,美国必须先签署123协定,就双边民用核能合作的具体情况做出明确定义。
*美印战略关系的关键*
台湾国立政治大学印度研究中心主任李登科星期三向美国之音说明目前双方有关的争执点。他说:“即使美国把民用的核能科技转移给印度,包括卖给印度民用发电厂所需要的铀原料,但是印度应该要接受美国政府的监督,保证相关的核能科技与燃料不会用于发展核武。但是印度认为,印度已经有能力制造核武,美国的监督会损害印度的主权,这是关键的地方。”
李登科说,印度过去曾经进行核试验,一旦这个问题获得解决,为了不影响跟美国的核能合作,印度会自我克制,除非中国或者巴基斯坦先进行核试验,否则印度不会这么做。
在印度尼赫鲁大学东亚研究系教书、曾经担任印度智库国防研究所分析家的谢刚表示,123协定是决定美印战略关系的关键。
谢刚说:“美印战略关系的阻力来自美国有关武器非扩散以及武器控制与解除军备条约。从1970年代开始印度进行和平核子试爆之后,美国与印度的关系就停滞不前,2005年7月的美印国防合作协议以及美国总统布什在去年3月访问印度,都希望解决双方的争执点,因此美国跟印度是否能够解决争议,达成123协定,对双边关系来讲非常关键。”
华尔街日报曾报导,美印核能合作攸关2500亿美元的能源销售。一位业界高级主管说,123协定对美、印两国非常重要,如果双方的核能合作交易失败,近期之内国防工业的所有人都会受到波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