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个建筑工地的28位民工5月1号在向投资方工地项目部讨生活费时同保安人员发生冲突,4人被打伤,其中伤势最严重的工人左臂骨折。法律专家呼吁当事人不要采取过激行动来处理这种纠纷,应该按照一定程序和相关的权利义务约定来解决。
*网民纷纷谴责保安打人*
中国京华时报援引一位受伤工人的话说,保安人员用钢管和木棒驱赶和殴打他们,并对他们拳打脚踢。报导引述一位姓王的保安队安全员的话说,他们只是想把工人拉出去再找代表谈判,工人不服,结果双方发生冲突。事后查明,投资方已经把该付的钱以支票形式交给了施工队的主管,由于银行转帐的原因未能及时发给工人。
中国一些主要网站都转载了有关的报导,网民纷纷对事件中受伤的农民工表示强烈同情,并对保安人员的打人行为表示谴责。
在中国,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与扩大,外地进城务工的农民因为拖欠工资的问题而与老板发生纠纷的事件越来越多,由此引发的暴力冲突,甚至造成死伤的也时有所闻。
*专家:应按正常程序讨要工资*
知名北京律师浦志强认为,从这次纠纷中可以吸取的教训是,工人虽然有权讨要合同规定的工钱和生活费,但是必须按照一定程序进行,无论发包商是否已经付给施工队有关款项,应该跟工人所属的施工队交涉,不应直接找发包商要钱。他说,不能因为农民工是弱势群体就凡事不分青红皂白就一概都给予同情和支持。
他说:“不管给与不给,我觉得直接越过劳务公司,去跟甲方要钱,这是不妥当的,因为没有一个劳动合同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不能以劳动者的这种泛道德化的角度,比如说民工是弱势然后就如何如何,这个我觉得也是不妥当的,还需要以合适的形式去处理。”
*劳资纠纷应循合同规定处理*
浦志强律师说,由于劳资纠纷当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的不冷静而采取的激烈行为,近年来在中国已经出现了许多误解和悲剧。他强调,在处理类似纠纷的时候,不论是劳方还是资方都应该按照合法的程序,根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约定来进行,否则社会秩序将会出现混乱不堪的局面。
他说:“因为有些问题如果不按照程序处理,不按照权利义务关系的约定去处理的话,那么这个社会将没有规章可循。”
目前,在农民工被拖欠工资问题成为社会一大顽症的情况下,官方媒体也有评论说,在农民工讨要拖欠工钱的事情大量发生的时候,人们应该对可能会发生过激行为要格外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