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华社资深记者戴煌的《九死一生--我的右派历程》一书再版时被中国新闻出版总署查禁。戴煌向北京一家法院起诉该署,但被驳回。戴煌准备上诉,并大声呼吁政府要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等宪法权利。
*著书描写右派经历被禁*
中国著名知识分子、新华社资深记者戴煌说,《九死一生--我的右派历程》一书讲述的是他1957年被打成右派后送到北大荒劳改的经历。此书1998年秋天首先由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后经上海学林出版社再版,隔些时日后,香港一家出版社出了繁体字版,日本又出了日文版。
戴煌说,中国的作家出版社在他对此书的一些人名和细节做出修改补充之后准备出版修订版,但上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后却遭封杀。
*起诉新闻出版总署违宪*
戴煌说:“新闻出版署下了封杀令,新闻出版署的图书出版管理司用一张信纸给中国作家协会的办公厅写了信,要作家出版社撤销这个选题。”
戴煌认为,新闻出版总署公开与中国宪法第35条唱对台戏。他说,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享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集会自由等权利,为此,他起诉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的违宪行为。
*法院三星期后通知不予受理*
中国知名维权律师浦志强是戴煌的律师。浦志强说,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的图书司没有经过任何审查就说,根据有关文件,戴煌的书不宜出版,撤销其选题。在他们向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新闻出版总署后,星期一接到法院的电话通知说,此案不予受理。
浦志强说:“这个案件法院应该在7天之内受理。我是28号起诉的,昨天,三个多星期后才告诉我法院不予受理,理由是原告戴煌不具有主体资格。”
浦志强说,法院的理由是,禁书令针对的是作家出版社,不是针对作者,因此戴煌不具有主体资格。浦志强说,他们在上诉的论证中说得非常清楚,此书被禁是新闻总署的一个行政行为,其直接后果是,戴煌的书不能出版,构成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戴煌具有主体资格。
*准备上诉到高等法院*
戴煌说,法庭是在狡辩,他当然具有此案的主体资格,因为遭封杀的是作者本人,而不是中国的作家出版社。他的书被禁不仅剥夺了宪法赋予他的权利,而且直接中断了他的稿费收入,他需要这些收入来贴补家用,接济子女。戴煌说,从北京第二中级法院不敢审理此案可以看到中共党内民主力量与封建势力的斗争。
戴煌说:“温家宝在去年的作家代表大会上对文学家、艺术家们语重心长,要大家讲真话。我认为,这不是毛泽东当年‘阳谋’的再版,他是真诚的。可是在我们国家中央里面还有一些人是维持封建专制的统治,新闻出版署就是一例。所以在中共党内,民主的力量和残余势力还在斗争。”
戴煌说,他准备上诉北京高等法院,如果再遭驳回,他将上网,呼吁公道,与中国的宣传审查机构一争短长。
戴煌194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7年因言获罪,被打成右派后受到迫害。他说,他从29岁到50岁的生命就是在北大荒劳改,在北京劳教和留场就业的所谓被改造中渡过的。